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节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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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五条 学院简介: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泰安市政府举办、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普通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泰安职业教育龙头院校。办学历史已有六十余年。 现占地864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实验实训室118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100万元;馆藏图书60余万册;固定资产达4.2亿。41个高职专业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省名校重点建设专业、省特色专业12个;省级精品课程17门。有国家发明专利56项,省级教改课题9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92项。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8项。2015年,泰安创业大学、泰安市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和泰安市工艺美术学会落户学院;2015年师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78项,其中一等奖19项。 学院现有副高以上职称135人,“双师型”教师147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每年选派1000余人次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在内的 “顶天立地”培训。落实专业教师企业顶岗锻炼制度,每年选派10名教师出国学习、69名教师赴台进修。现引进、培养博士4人,省教学名师、省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市社科优秀人才、市拔尖人才、功勋教师、首席技师、市优秀专利发明人等39人。重建了泰山书院,新增专业5个、质量工程项目17项,学院知名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 学院就业率、就业质量连年提高。与83家知名企业密切合作,设立17个冠名订单培养班;牵头组建了市机电职教集团。获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国际(港澳台)交流合作取得实质突破。取得聘请外国专家资格,成立了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与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加拿大荷兰学院和卡纳多应用技术大学等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加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4批58名交流生赴台学习。 近年来,学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学生优质就业为导向,坚持校企合作办学,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培养了大批技术型和高层次技能型人才,为“推动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先后获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花园式单位、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30余项。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和泰安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学校代码:13861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院校 第十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十一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三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区天烛峰路28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五条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538—8628140。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计划尚未下达)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专业 计划 序号 专业 学制 学费/年 夏季高考计划 春季高考计划 艺术类 合计 理工类 文史类 专业类别 计划 艺术文 艺术理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000     机电一体化         2 数控技术 三年 5000               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000     机械         4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5000               5 会计 三年 4800     财经         6 电子商务 三年 4800     商贸         7 物流管理 三年 4800               8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年 4800               9 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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