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4、《恒大地产集合同管理制度》(2015年发文版)
恒大地产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系统各单位。
第二条 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合同,管理本单位合同范本,指导、监督及考核本单位的合同履约工作,重大情况下直接进行维权取证。
第三条 集团合同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各单位按权限上报的合同(不含资金、土地及股权转让类合同),管理集团系统合同范本,指导、监督及考核各单位合同管理及履约监督工作。
第二章 合同版本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 集团合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范本库平台并管理及维护集团范本库,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部门)负责管理及维护区域范本库。
第五条 范本入库管理
1、集团范本库:工程类合同范本由集团合同管理中心牵头组织集团各招投标中心、预决算审计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讨论制订,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入库;非工程类合同范本由集团合同管理中心牵头组织集团相关部门、法律事务中心讨论制订,报集团相关口直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入库。
2、区域范本库:合同范本由合同管理部(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讨论制订,报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同意后入库(不含地区公司各项目销售合同范本)。
3、已进入集团范本库的范本,区域范本库不得入库。
第六条 合同范本原则上两年修订一次,如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修订。
第三章 合同编制及报审
第七条 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必须签订合同(委托除外)。
未执行本规定的,扣罚责任部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八条 报审部门必须使用范本库的文本编写合同及补充合同;无范本的,可参照同区域已签订同类合同进行编写。
工程施工类合同原则上应附集团统一印制的《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不得修改;如因实际情况需要修改,应在《协议书》部分修改。
未使用合同范本、未附集团统一印制的《通用条款》或删除、修改范本水印和标识且无合理说明的,每次扣罚报审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部门)经办人各100元、部门负责人各100元。
第九条 合同报审资料应含定标(含谈判结果)审批的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或无合理说明的,扣罚报审部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四章 合同订立及变更审批权限
第十条 地区公司以下新签合同报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除本条3、4、5款外,超权限的再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批:
1、工程类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2、非工程类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
3、材料物资采购类(含营销物料采购)及报建类合同;
4、根据集团或地区年度合同约定签订项目合同;
5、根据土地合同约定、规划设计要求及当地政府强制规定的公建配套设施移交合同。
第十一条 地区公司各项目销售合同范本报集团营销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合同管理中心审核后,再报营销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二条 地区公司以下补充合同报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超权限的再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批:
1、工程类补充合同增加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2、非工程类补充合同增加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3、补充合同减少金额;
4、材料物资采购类(含营销物料采购)及报建类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 下属公司新签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由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超权限的再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批。
第十四条 下属公司以下补充合同报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超权限的再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批:
1、补充合同增加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2、补充合同减少金额。
第十五条 建筑设计院的新签合同及补充合同报建筑设计院院长审批,建筑设计院代地区公司报审的合同,按本条审批权限执行。
第十六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集团合同范本重要条款(付款条件、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影响我方权益的条款)的,原合同为集团权限的补充合同须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批,其他修改条款的补充合同报各单位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第十七条 集团总部或上报集团审批的新签合同及补充合同,按范本签订、与定标结果一致的由合同管理中心负责审批;无范本、与定标结果不一致或修改条款,且合同管理中心无法决定的,再报集团相关口直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八条 其他规定
1、主体、装修、园建工程合同实际造价超过原合同10%的,应按调整后的合同金额签订补充合同,已完成结算的除外。
2、集团已签订战略合作合同,各单位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必须与战略合作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合同已明确签约主体的除外),确因实际操作需要变更签约主体的,按以下权限报批:
签约主体为战略合作单位全资子公司,且战略合作单位已为其提供担保的,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核后实施,同时呈直管副总裁阅;非全资子公司的,由集团合同管理中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