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辖权及其运用实施规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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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辖权及其运用实施规则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税收方面的体现,说明一国政府可以完全独立自主地在不受外来干预的条件下,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状况确定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 = - = ( + ) 第三步计算母公司境内外全部应税所得。 第四步计算该项股息已纳境外的所得税抵免限额,即按照母公司所在国税法计算的来源于 境外子公司所得的应纳税额。 第五步计算母公司实际应向所在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 例,某一纳税年度,A国X公司从本国境内获得应税所得100万元,本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表6-2。该公司拥有B国Y公司一定百分比的股权,Y公司全部应税所得为100万元,当年分配并汇出50万元股息给其母公司A国X公司。B国也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表6-3。假定B国对汇出股息不征预提税,A国实行限额抵免法避免双重征税,抵免限额综合计算,试计算X公司实际应向A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A国公司所得税税率表 应税所得(万元) 50及其以下部分 50以上至100部分 100以上部分 应税所得=1000+1000=2000(万元) 应纳税额=2000×30%=600(万元) 境外所得已交纳所得税=1000×40%=400(万元) 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按本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30%=300(万元) 可抵免额=300(万元) 实际向本国政府应交纳所得税=应纳税额-可抵免额=600-300=300(万元) 税率% 10 20 30 B国公司所得税税率表 应税所得(万元) 50及其以下部分 50以上至100部分 100以上部分 税率% 20 30 40 ⑴ ⑵ ⑶ ⑷ = = = + = = + ⑹ ⑺ ⑻ ⑸ = = = = = - = = 例,某一纳税年度A国X公司从本国境内获得应税所得100万元,收到B国子公司Y公司股息125万,A国公司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40%;Y公司自营应税所得200万元,获得位于C国Z公司股息100万,B国公司所得税也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5%。Z公司自营应税所得300万元,向Y公司分配股息100万元,C国公司所得税税率30%。假定B、Z两国对汇出股息都不征预提税,A、B两国都实行限额抵免法避免双重征税,抵免限额综合计算,试计算X公司实际应向A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⑴ ⑵ ⑶ ⑷ = = = + = + = ⑹ ⑺ ⑻ ⑸ = = = = - = ⑽ ⑾ ⑿ ⑼ = + = = = + = + = = ⒁ ⒂ ⒃ ⒀ = = = = - = 规定本国应纳税款的 抵免额不能超过国外 所得按照居住国税率 计算的应纳税额(抵 免额)。抵免限额是 允许纳税人抵免本国 税款的最高数额,它 并不一定等于纳税人 的实际抵免额 抵 免 限 额 定义 基本的计 算方法 分项计算 分国计算 综合计算 超额累进税下 比例税率下 基本的计算公式 甲国总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营业利润100万元,税率40%,特许权使用费的税 率为15%;其乙国分公司应税营业利润100万元,税率30%,特许权使用费20 万元,税率20%;丙国分支机构应税营业利润60万元,税率30%,假定各国关 于应税所得的制度和政策规定没有差别。请用不同方法计算外国税收抵免限额。 ①来源于乙国的营业利润的已纳乙国税收抵免限额=100×40%=40(万元) 该项营业利润实际已经在乙国缴纳所得税=100×30%=30(万元) 因此该项营业利润的已纳外国税收可抵免额为30万元。 ②来源于乙国特许权使用费的已纳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0×15%=3(万元) 该项特许权使用费实际已经在乙国缴纳所得税=20×20%=4(万元) 因此该项特许权使用费的外国税收可抵免额为3万元。 ③来源于丙国的营业利润的已纳丙国税收抵免额=60×40%=24(万元) 该项营业利润实际已经在丙国缴纳所得税=60×30%=18(万元) 因此该项营业利润的已纳外国税收可抵免额为18万元。 该纳税人当期总的可抵免额为51万元,在甲国实际应纳税额为 (100+100+20+60)×40%-51=61万元。 ①来源于乙国所得的已纳乙国所得税抵免限额=120×40%=48(万元) 实际已向乙国缴纳所得税=100×30%+20×20%=34(万元) 来源于乙国所得在乙国已纳所得税的可抵免额为34万元 ②来源于丙国所得的已纳丙国所得税抵免限额=60×40%=24(万元)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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