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生管理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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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生管理规

自考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四川光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管理模式,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学习的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光华学院自考助学专业的在校生。 第三条? 自考助学在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培育团结合作、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第四条?自考助学在校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乐观向上。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一)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 (三)参加素质拓展、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 (四)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奖学金;? ?????? (五)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进行陈述、申辩,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 (四)按规定缴纳自考助学辅导费及有关费用; ??????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考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凡参加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习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相关证件,按期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无故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省、市考办的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专科(高中起点专科)、本科(高中起点本科)入学条件: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证书;独立本科段(专科起点本科)的入学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凡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体检。体检中发现身体不宜在校学习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学生入学后,由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登记表、学生成绩表、奖惩材料等),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以下简称省自考办) 办理注册手续,注册通过后即取得考籍资格。 第十一条??学生每学期应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内持学生证到其所在的年级报到注册,学校给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加盖“注册专用章”,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必须交纳全年自考助学辅导费及有关费用。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注册,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学校对未按时到校注册的学生,分别按病、事假或旷课记入考评档案。学生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报到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各年级在开学一周内,向学生管理部门报告学生到校情况;三周内上报《四川光华学院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在校学生统计报表》。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含相关的实践性环节)的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考试地点由成都自学考试办公室安排。 第十四条??学校每学年对学生思想品德、遵纪守法以及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鉴定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五条? 学校对部分课程(含相关的实践性环节)成绩的评定一般由考核成绩和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考核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考核成绩主要包括学生综合出勤率、学习态度、听课笔记、课堂回答问题及参与讨论、平时作业、实验、平时测验等。 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课外作业、平时测验、实验等教学环节的管理。 第十六条? 课程考试报名前,应由任课教师、辅导员以及财务室、自考办相关人员对学生的旷课、实验、课程设计、交费等情况进行核查,凡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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