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ppt

  1. 1、本文档共1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反不正当竞争法整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竞争的一般原理 一 、竞争的概念 曾经辉煌的“海燕”折翅了 以生产“海燕”牌电视机而誉满三秦的西安无线电一厂,从1981年至1994年先后197次荣获电子工业部和省、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锦旗、奖杯等奖励,最辉煌时刻年利税达2200万元。然而,谁也不曾料到,1996年8月,西安无线电一厂却因在竞争中失利,导致资不抵债最终宣告破产。 竞争内容 满足同类需要的代用品之间的竞争; 满足不同种类需要的有关产品之间的竞争; 为取得有利的投资领域而展开的竞争。 (二)竞争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竞争使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资源等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并通过资源的再配置使资本结构、劳动力结构和部门结构不断得到调整和优化,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佳的配置。 (三)竞争能够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在分配,有利于合理的市场价格的确定和均衡利润的形成 竞争是经济规律的执行者,是价值规律赖以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二、竞争的消极功能 (一)竞争的充分开展通常要付出一定的社会成本 (二)竞争会破坏既存的社会经济秩序 (三)竞争对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有负面影响 (四)竞争可能会导致垄断的出现 实例分析:为独霸生意,雇人杀人 第二节、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概况 一、早期竞争立法 大陆法系中的竞争立法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 法国1850年最早出现了“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普通法系中,竞争立法源自英国以协约为基础的私有财产的习惯法; 二、现代竞争立法 现代竞争立法兴起于19世纪后期的资本主义垄断时期: 1890年美国《保护贸易与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侵害法》是现代竞争法产生的标志; 1896年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率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专门立法; 70年代以后,东欧及亚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竞争立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经过国家指定的,用以调整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不正当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概述 一、概念 不正当竞争一般指经营者采取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其他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公平竞争道德简称“竞争道德”,是指竞争关系的参与人在市场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理性准则。 二、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1、主体——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2、目的——行为发生在商业活动中,并以获得竞争优势为目的。 3、性质——是一种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行为。 4、客体——行为损害的客体是正当经营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市场主体是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而竞争是市场的伴生现象,因此市场主体也是竞争的基本构成要素,竞争只能在市场主体之间才能发生。 下列哪些主体是市场主体( ) A.从事自愿者服务的个人 B.具备营业执照的个人 C.慈善服务团体 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 (一)损害诚实经营者的利益 盗用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信誉,侵犯其知识产权。 争夺顾客,直接给诚实经营者带来经济损失。 败坏诚实经营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二)侵犯购买者合法权益 剥夺购买者依法享有的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购商品的权利。 侵犯购买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扭曲竞争本质,破坏公平竞争; 制造市场混乱,酿成腐败商风; 影响国际贸易,破坏对外开放。 第四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 (一)虚假表示行为(二)经济垄断行为 (三)行政垄断行为(四)商业贿赂行为 (五)因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七)不正当亏本销售行为 (八)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九)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十)商业诽谤行为 (十一)不正当招标投标行为 第五节、商业混同行为 一、商业混同行为的概念 商业混同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混淆,造成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商业混同行为的特点 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采用欺骗性手段从事市场竞争,冒充特定经营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经营者的主观心理状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商业混同行为的特征 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经营者采用欺骗手段从事市场竞争,冒充特定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经营者的主观心理状态极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一、假冒仿冒行为 假冒仿冒行为,又称混淆行为或假冒行为,是指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或服务的声誉,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假

文档评论(0)

chenchen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