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寄卖借条

寄卖借条 篇一:正规欠条的写法 欠条今欠到张三人民币现金贰拾(20.00)元整,经协商约定为 2015 年 8 月 8 日前全部还清, 特立此据。 欠款人:李四(盖章) 20015 年 8 月 4 日《小高》三年级水平来教你写好正规借条借条是日后要求、 主张权利和利益的凭证, 必须真实记载当事双方的真实身份及具体事项 (如 应具体清晰地写明金额、用途、利息、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等) 。以下这几条需《特别注意》1.格式内容要完整。一个完整的借条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归还 时间,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 2.注意形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 笔书写,钢笔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若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 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模糊不清。 3.写清标的物。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金额、数量,使用大写数字,以防 涂改伪造。 4.内容表述要清晰。如将买写成卖,将收写成付,虽一字之差,却颠倒是非。 如以下借条: “王某借柳某现金 50000 元,现还欠款 5000 元” 。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 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就十分不规范。 法官审案时,一般按合同法审理,原则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对各执一词的欠条,一般诉诸 司法鉴定, 或辅以其它证据。 但解决此类纠纷的根本办法, 还是市民们拥有法律意识和常识, 学会写借条,在第一步堵住后患。小高 提笔 《 防城港市港口区德义寄卖行 》 篇二:原告张斌与被告陈德平、陈有明典当纠纷一案 原告张斌与被告陈德平、陈有明典当纠纷一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祁民二初字第 22 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张斌,男。 被告陈德平,男。 被告陈有明,男。 原告张斌与被告陈德平、陈有明典当纠纷一案,于 2011 年 4 月 14 日向本院起诉。 本院受理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11 年 8 月 8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张斌到庭参加 了诉讼。被告陈德平、陈有明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 终结。 原告张斌诉称,被告陈德平因需要资金,经陈有明介绍于 2009 年 4 月 17 日到原告 典当行借款 30,000 元, 被告陈有明自愿为其担保; 同月 22 日, 被告陈德平偿还借款 20,000 元,下欠借款 10,000 元,暂无力归还,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证作典,尔后经原告多次催收, 至今未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判令被告陈德平偿还典当借款本金 10,000 元并 支付利息(利息自 2009 年 8 月 2 日起按月利率 15‰,计算至还清款时止) ,被告陈有明 负连带清偿责任,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陈德平、陈有明既未书面答辩,亦未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供了以下证据: 证据一、原、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原、被告的身份; 证据二、原告的营业执照(经营业主张斌) 、特种行业、场所备案登记表、注销登记 通知书,以证明原告在 2009 年度拥有典当经营资质,此后原告停办寄卖行,其营业执照已 申请注销的事实; 证据三、二份寄卖票及借条一份,以证明被告陈德平于 2009 年 4 月 17 日向原告借 款 30,000 元,被告陈有明为其担保的借款及已还款 20,000 元的事实。 经审核, 原告提供的证据 1-3, 形式合法, 内容客观真实, 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经审理查明,被告陈德平因需要资金,经陈有明介绍于 2009 年 4 月 17 日到原告寄 卖行,以自己所有的房产证向原告寄卖行工作人员周安民借款 30,000 元,并出具了借条,被 告陈有明自愿为其担保。 2009 年 4 月 22 日被告陈德平偿还原告借款 20,000 元后, 并分别 于 2009 年 5 月 20 日、6 月 23 日、8 月 1 日支付利息 1200 元、800 元、1100 元,且取 回了房产证。下欠原告典当借款 10,000 元,重新办理了典当手续。该 10,000 元借款本金 以及 2009 年 8 月 2 日起以后的利息经原告催收,至今未还。此外,原告张斌于 2010 年 12 月停办寄卖行,其营业执照已申请祁东县工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为此,原告遂于 2011 年 4 月 14 日以个人名义诉诸本院。 本院认为,原、被告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订立的寄卖票(当票) ,是 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 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 也是双方当事人的真 实意思表示,属

文档评论(0)

raojun001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