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坪控制性详细规划-张家界市规划局,张家界规划信息港.docVIP

南庄坪控制性详细规划-张家界市规划局,张家界规划信息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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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坪控制性详细规划-张家界市规划局,张家界规划信息港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1 第三章 土地利用控制 1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2 第五章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 第六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5 第七章 绿地系统及生态环境规划 8 第八章 规划控制 9 第九章 规划实施建议 14 第十章 附 则 14 附录一 规划主要道路一览表 15 附录二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16 附录三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19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有效地指导南庄坪组团的开发建设,为该组团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适用南庄坪组团规划范围内,即东至机场路、甘溪,南至机场用地交界,西至木龙滩大桥,北至澧水河,规划范围面积为530.39公顷。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09) 5、《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4年修订); 6、《张家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30)》; 7、《城市澧水两岸风貌带城市设计》; 8、《张家界城市风貌规划》 9、《张家界市城市公交规划(2007-2030)》; 10、《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11、《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12、其他相关的城市详细规划技术规范、标准; 第4条 规划原则 1、城市景观风貌优化的原则:加强本组团特色的控制,提升城市的形象。 2、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3、改善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绿地控制,配套各项环卫设施,采用合理的服务半径。 第5条 规划目标 规划近期内保留现有南庄坪行政办公区,完善服务配套设施,远期逐步将南庄坪组团建设成为宜居的旅游服务综合区。 第6条 文本中加粗“黑体”字体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第7条 规划职能定位:打造市级行政和办公中心区。 第8条 规划区规划人口规模为2.9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42.67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81.43平方米。 第9条 规划区形成“一带三轴六区”的空间结构。 “一带”—滨河风貌带 “三轴”—东西向的大庸西路、南北向的大桥路为城市旅游通道及组团的主要景观轴,东西向的南庄路为组团内部次要景观轴。 “六区”—以市政府地块为核心的市级行政办公区;以大成国际酒店为核心的旅游服务接待区;以南庄花园地块为中心的商业居住区;以南庄大市场为中心的商业服务配套区;以个体商业城为中心的居住区;以五组坡郊野公园为中心的体育公园区。 第三章 土地利用控制 第10条 用地结构: 1、居住用地(R)总面积110.4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5.49%。 2、公共设施用地(C)总面积61.9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5.52%。 3、道路广场用地(S)总面积50.9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0.98%。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总面积2.1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88% 5、绿地(G)总面积16.6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87% 6、水域和其他用地面积287.72公顷。占总用地的54.25%。 表1 规划总用地汇总表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比例(%) 1 总用地 530.39 100 2 城市建设用地 242.67 45.75 3 水域与其他用地 287.72 54.25 其 中 水域 46.36 8.74 林地 241.36 45.51 表2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ha) 比例% 人均(㎡) 1 R 居住用地 110.40 45.49 37.05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8.64 44.77 36.46 R22 小学幼儿园用地 1.76 0.73 0.59 2 C 公共设施用地 61.94 25.52 20.79 其中 C11 市属办公用地 22.69 9.35 7.61 C21 商业用地 5.54 2.28 1.86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0.36 0.15 0.12 C25 旅馆业用地 13.94 5.74 4.68 C31 新闻出版用地 0.29 0.12 0.10 C36 游乐用地 12.40 5.11 4.16 C51 医院用地 0.30 0.12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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