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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2012) 十、关于企业差旅费补贴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发放的出差人员差旅费补贴(含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出差通讯补贴等),凡不超过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并能提供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凭证,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2012) 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凭证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相关费用支付单据等。 以减少或逃避缴纳税款为目的发放的差旅费补贴不得税前扣除。 分析: 根据上述规定,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都必须有真实合法的票据,并且在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的标准以内,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按照本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及实际出差的天数计算,不需要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谢 谢! 年底员工聚餐费用,是否可以记入福利费用税前列支? (大连国税2010年)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我们认为企业的年终聚餐费用与取得收入没用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主题内容: 中秋、尾牙全体员工聚餐的餐费;员工加班餐费能否税前列?(厦门地税2012年) 企业员工聚餐费用,不在国税函【2009】3号文件列举的职工福利费范畴中,不得税前扣除。 L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某品牌小汽车销售业务。税务稽查人员对其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12年发现列支一笔会议费仅取得了某酒店开具的“会议费”发票,后未付任何有关此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据稽查人员了解,某酒店并不具备召开会议的条件。 (2)2012年还发现该单位以“会议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后附发票却是餐费发票,全年业务招待费已经超支。 请问: “会议费”不要那么随便! (1)对于税务稽查人员发现的问题,财务人员解释说,是和客户开展“餐桌会议”,进行探讨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实质上是会议,应该作为会议费税前扣除,您怎么看? (2)在全年业务招待费已经超支的情况下,以会议费之名列支餐费,是否涉嫌偷税? (3)酒店业尚未纳入“营改增”范围,如果酒店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有会议服务,在酒店举行会议,应该取得何种发票税前扣除? 1.“餐桌会议”是否是会议,您怎么看? 会议费,顾名思义是因为组织相关会议而发生的费用。 既然是开会,那么就需要有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但实际上企业却无法提供这些资料。 2.在全年业务招待费已经超支的情况下,以会议费之名列支餐费,是否涉嫌偷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已经超过营业收入千分之五的情况下,以会议费的名目实质上列支超过限额标准的业务招待费,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属于偷税行为,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同时并处所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营改增后,会议费税前扣除票据问题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因此,会议费已经纳入到营改增范围之内。 问:A公司是某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其销售部门员工在陪同客户试驾新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发生治疗、护理、亲属陪同开支、补偿等支出45万元。扣除工伤保险赔偿后,尚有20万元由公司承担。请问税法对此扣除如何规定? 答:《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口径的函》(甬地税一函[2010]20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员工伤亡赔偿支出如何扣除?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企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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