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XX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XX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实际,在学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会计学院全日制的普通本科学生。学年一般指上年7月至当年6月。
第三条 综合测评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同时,按照名次享有优先推荐就业的权利。
第二章 指标体系
第四条 学生综合测评指标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三项。其中德育分占30%,智育分占60%,体育分占10%。
第五条 学生各类加减分按项记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分值。各项成绩的总分均不超过100分。各类加减分一般以发生时间归属相应考核学年。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德育×30%+智育×60%+体育×10%
第三章 计分细则
第六条 德育测评分=德育基础分+德育行为加减分。
第七条 德育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确定的大学生行为基本规范作为标准,达到标准者,在德育测评时可得基础分,德育基础分为70分。
第八条 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加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加分,加分总共不超过30分。
荣誉奖励加分
组织单位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个人 10 7 4 2 集体 6 4 2 1 各级荣誉奖励均应由该级组织批准,有正式表彰文件和荣誉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同一荣誉称号限加最高分一次。军训、社会实践的荣誉加分减半。所有以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产生的荣誉在第二学年不加分。
各类德育比赛加分
奖项﹨级别 国家以上级 省级 下沙高教园区 校级 院级 一等奖、第一名 10 7 5.5 4 2 二等奖、第二、三名 7 5 4 3 1.5 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4 3 2 1 0.5 团体一等奖、第一名 7 5 4 3 1.5 团体二等奖、第二、三名 4 3 2 1 0.5 参赛奖(鼓励奖等) 1 1 0.75 0.5 0.25 注:针对荣誉奖励加分和各类德育比赛加分
(1)同一学年中同一比赛项目、同一荣誉、同一项目限加最高分值一次。集体项目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项目成员多少、贡献率大小提供加分名单和加分值。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校、院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请赛、友谊赛)。
3、对积极参加团学活动、校院学术讲座、班级活动(百本书活动除外)的学生,活动组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每次加0.5分,原则上每位同学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额,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制定(限5分)。
4、评为校级卫生A级寝室的寝室长加1.5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分,评为校级卫生示范寝室的寝室长加2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5分。评为二级学院级荣誉寝室可由二级学院参照校级加分减半确定加分值。学年内限加最高分一次。
5、对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在外为学校赢得荣誉等行为,由各二级学院确认具体加分值。(1)义务献血一次加0.5分,学年内限加一次。(2)青年志愿者服务加分限2分,具体见《会计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考核管理办法》。(3)学生参加公益性演出活动加分限2分,具体见《会计学院学生演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6、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学生,每次加2分,院级减半,原则上每位学生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额(限4分)。
7、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根据职务分为五级(每级包含职务另见备注),由学工部、宣传部、团委或二级学院等主管部门根据以下考核结果下达加分通知书:
级别﹨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一级 8 6 4 二级 7 5 3 三级 6 4 2 四级 5 3 1 五级 4 2 1 注:(1)同一学年担任多项职务限加最高分值一次,担任半年职务加分减半。
(2)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在任职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其他干部再加0.5分。
(3)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生干部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加分。
第九条 德育方面,达不到标准者,根据下列行为减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减分。
违纪处分减分
类别 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个人 -2 -5 -6 -8 -10 注:遵循院级减半原则。
2、集体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所在集体的学生干部均按任职合格分值相对应给予扣分,其它学生均扣0.5分。各级通报、处分的扣分年限以相对应各级组织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在当年测评时减分,多次违纪按当年处分之级别累计减分。
3、违反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学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