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死刑观与法修正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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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死刑观与法修正案

我的死刑观与刑法修正案(八) ——在湖南大学的就职演讲 作者:邱兴隆,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南兴隆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来源:湖南醒龙律师网 责编:沙棘 作为就任湖南大学教授后的第一次学术讲座,今天我跟大家交流的主题是“我的死刑观与刑法修正案(八)”。具体说来,想跟大家聊聊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的死刑观及其由来;第二,对我的死刑观的非议的回应;第三,刑法修正案(八)限制死刑的喜与忧。 现在我先谈谈第一个问题: 一、我的死刑观及其由来 假如大家在Google里面键入两个关键词,就是“邱兴隆”与“死刑”,大家会发现,从2000年,尤其是2003年后,信息量挺大,也就是说,我的名字跟死刑是联系在一起的。为什么?因为在2000年,应我的师兄陈兴良教授之邀,我在北大的“刑事法沙龙”做过一个学术讲座中,当时我也是临时拟了一个主题,就是“死刑的德性”。当时,我就认为死刑在道德上的正当性无法得到证明,因而提出了中国应该也可以立即废除死刑的观点。从此以后,拉开了新中国死刑存废之争的序幕。在网上,支持我的,反对我的,骂我的,甚至给我写威胁信的络绎不绝。但是,10年来,我没有为外界所左右,一直坚持我的死刑观,即中国应该立即全面废止死刑,并为此而在做出过我作为一个学者所能做出的努力。 那么,我为什么会产生这么一个大逆不道的主张?其实作为学术人,有时候会被误会,有时候不仅仅是被误会,还会被曲解乃至被侮辱。我曾经上网检索过人们对我的死刑废止论的评价,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我是想炒作,想一夜成名。为了让大家对我的学术心路有一个了解,我想先跟大家讲一个我之外的故事。 日本有一位很受敬重的刑法学家,叫团藤重光,他是死刑废止论者。但是,他早期是一个坚决的死刑保留论者。在八十岁高龄之时,他写了一本关于死刑的专著,就叫《死刑废止论》。在这部书的前言中,讲述了他在死刑问题上的学术心路。他是这么说的:以前,尤其是他学术生命力旺盛的时候,他一直主张死刑应当保留,不能废止。但是后来,就是到了晚年,他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抛弃了原有的死刑保留论,而旗帜鲜明地主张废止死刑。原因何在?就在于他的一段人生经历,即他由大学教授到法官的一段经历。带着学者本能的人文关怀,从事的是掌握人的生死大权的职业,他良心受到一种煎熬。他怕!怕什么?怕把人杀错了!人头不是韭菜,割了不可能再长。这一段法官生涯,让团藤重光一直承受着一种良心的折磨。最后,他想,怎么才能避免这种折磨?唯一的办法,一了百了,废止死刑。因为,死刑是人的一种活动。而只要是人的活动,就避免不了犯错。一错就涉及人的脑袋要落地,落了就接不起来。 我没有与团滕重光一样的法官经历。那么,我为什么会提出废止死刑呢?这既有来源于生活的积累和思考,也有来源于学术的思考和积累,两个方面的。 当我上小学三年级,也就是我八岁的时候,出现的一个场景至今历历在目。在我老家,湘乡,在毛泽东的母校东山学校的操场上,当年曾经宣判过一起死刑。迄今为止,这个人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我还记忆犹新。他叫周中山,这个人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以后,是拖赴刑场的。也就是说,是在卡车后面绑着拖走的,而且为了宣示死刑的威慑力,车开得很慢。拖到刑场后,没有任何警戒,也无须有任何回避。周中山是被打了八枪才死的,人是被五花大绑着跪在地上,枪是从后胸开的。打一枪,他趴到地上又挣扎着爬起来;打第二枪,他趴下又爬起来;打第三枪,他还是趴下后又顽强地爬了起来!我看到了他三次趴下,三次爬起来。看到他最后爬不起来了但仍在挣扎的场景,我想起了我们湘乡人骂人的一句话,最歹毒的一句话——“你这啃草皮的”。“啃草皮的”是什么意思,就是被执行死刑的意思。相当于普通话里面说的“吃花生米的”。这里的“花生米”就是子弹。为什么是“啃草皮”呢?我开始不明白,但看了这一执行死刑的场景后,我才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啃草皮的”。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人是被五花大绑的,一枪打下去以后,他顺势倒地,他痛!脚在蹬,手没法挣扎,只能用嘴啃地上的草皮! 童年时所见的这一个场景,在当初只是一晃而过,但是在后来,随着我年龄的增长,随着我对法律,尤其是对刑法认识的加深,这个场景慢慢地跟中国的死刑问题,作为一个制度的死刑联系在一起。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也就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正好是中国拨乱反正的时候,我看到过两起报道。一起报道的是张志新死刑案的平反;另一起则报道的是遇罗克死刑案的平反。在今天,有人对这两个案件提出质疑,我不知就里。但是,至少根据官方的报道,张志新、遇罗克曾经是新中国最黑暗的年代的真理的呼唤者。遇罗克可能在座的不知道,遇罗锦可能你们也不知道,遇罗锦是著名的童话作家,是遇罗克的妹妹。张志新你们可能也不知道。这两个人,犹如哥白尼一样,他们发现了真理,但容不下真理的人们容不下他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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