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复习范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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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复习范围 题型:单选10*2分 不定项 5*2分 名词解释 5*3分 简答 5*5分 案例 30分共两个 第一章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构成。主体是经济权利或经济义务的承受者。客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指向的目标。内容是连接主体和客体的桥梁,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内部机构,个体经营户、农户和公民,外国自然人和社会组织。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其资格的取得途径有:(1)法定取得(2)授权取得。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与承担的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和目标,表现为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二,代理的概念及特征,滥用代理权行为包括三点,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 代理的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中涉及三方当事人:本人(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相对人)。 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的为意思表示。(3)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滥用代理权行为主要包括:(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动(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2)越权代理(3)代理权终止。 三,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的本质内涵。 1, 诉讼时效的概念: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2,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的时间是2年。(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包括两种,一种是短期诉讼时效,另一种是长期诉讼时效。A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B4年期长期诉讼时效: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b技术进出口合同C3年期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而受到损害,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 3,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 4,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的情形。 第二章(重点---案例分析)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二,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注意要展开回答。 法律地位不同。一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组织机构不同。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需要有相对健全的组织机构,投资者在做出重大决策时要求备案;而个人独资企业机构简单,由个人投资者根据需要决定设立哪些机构或不设立机构。 出资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公司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四,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一)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的前提,必须由合伙人依法作出,不得委托其他合伙人和合伙人以外的人作出。 (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合伙事务的决定关系到全体合伙人的权益,因此,一些关于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决定的合伙事务包括: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实际上指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涉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六,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合伙人的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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