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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热
首先,是行业待遇差别过大。我看到过一份调查资料,在国内不同的行业中,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差别竟达到5倍以上。同样上班,同样工作,同样一天干8小时,同样每周5天工作制。有的单位,一个人月收入5000元以上;也有的单位,连1000元都拿不到。退休之后,在机关工作的,一个月能拿几千元,在企业的,一个月只拿几百元。其次,是就业的风险比较明显。无论国企还是外企,随时都有下岗的危险。即便你干得再好,企业不行了,你也得跟着丢饭碗。而只有机关公务员,才能够“旱涝保收”。虽然待遇不是各行业中最高,但也处于中上游水平,足够维持一种很不错的生活。还有,就业引导缺乏领导者的表率作用。为了引导青年人转变就业观念,各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了大量的疏导工作。有的出台优惠政策,有的宣传独立创业的典型,有的组织技术培训或经验交流。但却有不少的领导干部,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到企业做工或自谋职业。一边让别人的孩子转变就业观念,一边把自家的孩子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这种说法和做法,本身就非常矛盾,在社会上起到了一种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 公务员报名热应该积极鼓励和推广。不仅各地各级的公务员录用要考试,而且所有的事业单位和热门国企(比如银行、保险、电力、通讯等)进人,也都必须通过考试。凡进必考,凡录必考。把所有的就业机会,都摆在桌面上。谁有能力、有实力,谁就可以优先选择。
从2003年开始出现山寨手机到各种山寨产品,“山寨”一词已经从经济行为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是“小型、小规模”甚至有点“地下工厂”的意思,其主要特点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山寨文化简单点说就是一种模仿文化,深深打上了草根创新、群众智慧的烙印。一分为二地看待“山寨文化”“山寨文化”,简单点说就是一种模仿文化,不管是“山寨相机”、“山寨手机”还是“山寨电影”、“山寨明星”,都属此类。对待这种愈演愈烈的社会现象,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既不能对所有的“山寨”事物都不加区别地全盘接受,也不能把所有的“山寨”事物都一棍子打死,全面否定“山寨文化”。 “山寨”事物,如“山寨手机”、“山寨相机”这些模仿正牌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商品,实际上和假冒伪劣产品无异。它们在产品的名称、外观和包装上,往往极力向正牌产品靠近,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诱使消费者购买。代表着的盗版文化与简单的仿造复制反映的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无奈和乏力。知识产权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保护,一来将挫伤整个社会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二来投机取巧、蔑视法制将被视为合理合法、习以为常。在产品质量、性能以及售后服务上,,往往会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样的“山寨”事物,消费者应该谨慎对待,有关部门则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引导和监督,以促使他们走上正规生产和销售的渠道。 另外一些“山寨”事物,诸如“山寨电影”、“山寨明星”甚至是“山寨版春晚”,则不妨报以宽容和乐观的心态看待。这些“山寨”事物的出现,纯属娱乐;或者出于一种反思和抗议的目的,意在警醒。比如最近广州街头有人把一只小狗打扮成熊猫的样子,招摇过市,引来市民纷纷观望。这样的“山寨熊猫”并无恶意,只为好玩,制造“山寨熊猫”者图一开心,看到“山寨熊猫”者也是得一高兴,双方都无伤大雅,各取所需。另外,有些“山寨”事物,则意在引起我们的一些反思。比如前几天吵得沸沸扬扬的“山寨版春晚”,就有很多人叫好,说这样的春晚才是真正属于老百姓的春晚。那么,作为春晚的主办方,是否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每年的春晚为何屡遭批评,现在有人要弄一个“山寨春晚”和自己唱对台戏,反而能赢得一片掌声呢?山寨文化让表达方式多样化如果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自娱自乐只有态度明确、遏制得力才利于维护公平,促进科技创新和文明进步。山寨和正版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它们之间完全可以互相转换。Dell当年在大学宿舍里拼装电脑的时候,那第一台Dell电脑不就是山寨机么!比尔·盖茨在自家车库里搞出第一个程序时,难道不是山寨行为么!山寨挫伤整个社会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投机取巧、蔑视法制将被视为合理合法、习以为常。只要坚持区别对待,扬长避短,“山寨文化”同样可以为我所用,为民谋福。代表着的盗版文化与简单的仿造复制“山寨产品”流行,反映的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无奈和乏力。知识产权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保护,一来将挫伤整个社会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二来投机取巧、蔑视法制将被视为合理合法、习以为常。不但蚕食着一个民族的创造力,更让一个民族失去了“诚信”这个社会良性运行的支柱。如果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自娱自乐,引人哈哈一笑,再怎么山寨也无可厚非;可是一旦超越这一界限便无法回避其“原罪”:涉嫌非法和侵权。 被“山寨”的产品,几乎无一例外来自大公司、大品牌。试想,投入巨资研发的产品,一推向市场就遭“山寨”,尚没收回成本就沦落到“白菜价”,长此以往,还有哪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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