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docVIP

北京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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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2007-05-18(试行) 目 录 1??? 前言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标准 4 4.1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4.2 量程 4.3 检出限 5 建设总体原则要求 5.1 实用稳定可靠 5.2 开放可扩充 5.3 符合标准 5.4 安全 5.5 经济 6 功能与技术要求 6.1 采样、配水系统功能及技术要求 6.2 自动采样器技术指标 6.3 自动监测系统功能及技术要求 6.3.1 检测仪器仪表的通用技术及功能要求 6.3.2 pH自动分析性能及功能技术要求 6.3.3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分析仪性能及功能技术要求 6.3.4 氨氮自动分析仪性能及功能技术要求 6.3.5 TOC自动分析仪性能及功能技术要求 6.3.6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性能及功能技术要求 6.4 流量测量系统功能及技术要求 6.4.1 排污口规范化 6.4.2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6.4.3 面积流速法流量计 6.5 控制系统要求 6.5.1 监测系统控制功能的总体要求 6.5.2 控制系统的功能要求 6.6 数据传输系统要求 6.6.1 通讯介质 6.6.2 通讯协议 6.6.3 其他要求 前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执行国家、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水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和总量控制,特制定本技术要求,以规范北京市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设备选型、安装、联网等的主要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管理处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要求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废水中pH值、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参数的连续监测系统的主要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市市控重点污染源范围内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医院等固定污染源的废水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引用标准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BC6-2001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术语和定义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指可按照一定频率连续测定水中污染物浓度和水流量的全部设备,包括采样、配水、检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等单元。 量程 仪器可定量测量的浓度值范围。 检出限 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定性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 建设总体原则要求 实用稳定可靠 系统设计及建设应首先考虑实用、稳定、可靠,易于掌握、操作、管理、维护。 开放可扩充 为了适应未来环境变化的需要,在整个系统设计及建设上,应采用开放式的体系结构,使系统易于扩充。 符合标准 硬件设备、软件功能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环保行业标准要求。 安全 系统设备应达到相关行业安全标准。 经济 在确保技术先进、可靠的基础上,应以经济合理的价格构建并运行自动监测系统。 功能与技术要求 污水自动监测系统具有自动取样、自动分析、自动传输数据、自动报警等功能,其流程包括采水、配水、预处理、清洗反冲、检测、自动化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等单元。 采样、配水系统功能及技术要求 由污水处理厂出口采集污水样品,以供不同监测仪表使用;周期性分析测试仪器的样品测试频率不低于12次/日。 采样系统对采集的样品,按照测试项目要求进行所需的预处理; 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够长期有效运行; 管道及所有与被测介质接触的部件,必须允许清洗介质通过而不产生损坏; 采水管路进入站房的位置应靠近仪器安装的墙面下方,并设PVC或钢保护套管(DN150)。 配置管路的自动清洗系统; 自动分配水样、自动预处理、故障自动报警; 采样系统具有断电保护和来电恢复功能; 配备自动样品采集与保存装置; 采样系统具有保温、防冻、防压、防盗措施; 所采样品水温变化不得超过5%;对样品的预处理措施不得对水质检测的代表性和准确性构成影响; 系统清洗注意避免化学清洗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自动采样器技术指标 样品采集周期:1-24小时可调; 超标留样瓶数: 24瓶(聚乙烯材质,1L); 超标样品保存温度 :5±1℃; 供电电源: 交流220V±l5%,50Hz,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具有远程控制进行混合样品、瞬时样品的采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超标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自动监测系统功能及技术要求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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