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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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方向发展,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社会实践的体系与内容 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和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本办法中社会实践指每学年以各级团学组织为主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寒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主要有:政策宣讲、法律普及、环境保护、支教扫盲、科技下乡、文艺下乡、企业帮扶等志愿服务类;社会调查、挂职锻炼类;企业实习类(与专业相关,非教学部门集中组织);勤工助学类;科技创新、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类等。 社会实践的参与形式 社会实践的参与形式为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个人实践与团队实践相结合。 集中实践是指学生利用寒、暑假,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学院具体安排,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集中一段时间统一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分散实践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以参加科研项目、勤工助学、岗前实习、素质拓展等形式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团队实践是指由学院、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集体组织,参与人数在六人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可以由本学院、本班级、本年级的学生组成,也可以由不同学院、不同班级、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活动以支援服务类为主,并配备指导教师,集中组织开展。团队实践需在校团委立项,可申请部分活动经费。 三、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 社会实践参与对象为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四(或五)年制本科在校生。 教务处负责对社会实践进行课程化设计,列入教学计划中,实施学分制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把教师指导社会实践的成绩列为考核评优的内容之一。 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其他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均必须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至少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准毕业。即:社会实践环节总学分为6学分,每学期社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或累积不少于80个学时。学生社会实践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完成。 学分认定与考核管理 学分认定与计算:相关学院及活动项目组织部门应分别设立工作组,负责活动开展及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各单位应把每次活动的登记情况利用校网站进行公布,以便监督。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进行评定,取得合格成绩者方能给予学分。经确认无误的学分,由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统一录入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该部分社会实践成绩不再计算成绩绩点。 1、学生个人通过社会调研、社会考察、社会服务或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者,每次可获得0.5学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5学分。 2、学生通过参加校、院、团支部各级服务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且附加实践活动照片、新闻媒体报道等,由校团委认定结项完成任务,每次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4学分。 3、在校团委志愿者总会或省、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经校团委志愿者总会认定,每累计80小时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4、学生通过参加校勤工助学中心组织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经校勤工助学中心核实并报校团委认定,每累计80小时,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5、学生通过参与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考取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职业资格等资格证书,可获得0.5或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6、学生通过参加的国家、省部、地市组织的各级各类科技文化创新竞赛并获奖,在各类省级(含省级)以上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获得各类发明创造,参与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科研活动,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认定,可获得1或2学分,最多不超过3学分。 五、社会实践奖励学分认定 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并被学校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调查报告)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均可向教务处申请学分。教务处每次奖励学分1学分。在校期间社会实践累计奖励学分不超过2学分。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能取得社会实践学分 1.在非法出版物刊登文章或作品; ? 2.未经教学(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 3.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予以确认的项目、成果; 4.证明材料不全的。 如学生实际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超出6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最多可冲抵6个学分。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质量体系质量手册 编号: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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