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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9年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指
导
手
册
中山大学团委
二○○九年一月
目 录
一、中山大学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 1
二、中山大学2009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参考课题 5
三、中山大学2009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经费报销办法 10
四、中山大学2009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实施方案 11
五、中山大学2009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奖办法 13
六、附录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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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山大学2009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
(一)前言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良好形式,已成为大学生投身改革开放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基层和群众的重要渠道,在提高思想觉悟、培养锻炼才干、促进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山大学团委开展的“服务百县千镇,为广东发展建言献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的调研成果,并出版了优秀调研报告集——《足目集》,展示了中大学子“学与用”、“知与行”、“想和做”的结合。此次活动得到了校党委和团省委的肯定。广东省委汪洋书记在给我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同学的回信中指出,本次实践活动“丰富了教学形式,开阔了学生视野,更重要的是通过实践,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增强了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提高了学生的实践才干。”
2009年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广东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共青团工作要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下功夫的指示精神,并结合2009年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的时代背景,立于金融危机的全球视野,重点关注广东珠三角的重新规划发展和青年创业就业等问题,校团委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贯彻科学发展,提高实践才干”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从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
(二)活动主题
贯彻科学发展,提高实践才干
(三)活动流程
1.组建团队(2009/03/04-2009/04/01)
(1)实践成员
参加2009年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是2009年10月之前仍在校的中山大学学生(2009届毕业生获得中大保研资格的,可持院系相关证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实践团队
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每个团队至少要由三人组成,鼓励以班级或团支部为单位组队(青年教师也可参加)。
2.确定实践地点(2009/03/04-2009/04/01)
(1)请各团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地点。
(2)为方便联系,团队可到校团委和各校区团工委领取实践联系证明(附件一)。事后请实践团队自行与实践地联系,最终需要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附件二),其它类似接受证明材料原件或传真件亦可。
注意:不接受个人申报。
3.申报立项(2009/04/01-2009/04/15)
请在《指导手册》附件下载《中山大学学生创意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三)和《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责任书》(附件七),请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后上报。校团委网站“青年时空”(/index.asp)亦可下载。
(1)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09年04月15日晚上12点之前
(2)材料上报途径:各实践团队(包括跨院系组建的团队)将立项材料纸质版盖章后上交到校团委或各校区团工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上传至:ftp:// /“2009社会实践材料”文件夹。
上交材料清单:
a.《中山大学学生创意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三)、《团队详细活动计划》(附件四)和《应急方案》(附件五)。(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并打印,签章齐备)。
b.接收单位证明(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特殊情况无具体实践接受单位的团队请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批。
c.已签字的《团队守则》(附件六)及《个人责任书》(附件七)。
注意:上交材料前各指导单位应对所指导团队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和核实,对不科学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修改。经确认材料准确且齐备后再上交。
4.项目审批(2009/04/16-2009/04/25)
校团委确定
校团委召开实践团队领队动员会议,下发2009年社会实践活动联系专用证明》(附件一)等有关材料,明确注意事项。
各团队根据计划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院系团委(及相关指导单位)要及时对所指导的团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安排联络员与团队进行联络,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如有问题,及时与校团委联系。
在实践开展期间,要求各实践团队及时反馈团队实践信息;积极联系媒体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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