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教育读本.docVIP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教育读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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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义务教育法的“新”是如何体现的? 答:新《义务教育法》的新精神、新特点和新要求都要通过《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形式等新变化来体现。 (1)形式上的变化。旧的《义务教育法》主要由《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构成。一些具体的要求和规定体现在《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而新《义务教育法》本身就融进了实施细则的部分内容。 (2)结构上的变化。结构上的变,主要是指《义务教育法》体例上的变化。原来的《义务教育法》不分章,而新的《义务教育法》分为八章。 (3)条文上的变化。旧的《义务教育法》的条款有18条,而新《义务教育法》有63条。增加了45条。 (4)内容上的变化。新旧义务教育法最主要的变化表现在内容上。内容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A、新内容,B、改内容。C、减内容。 2、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各有哪些? 答:(一)教师的权利有:(1)教师的公民权利。教师的基本公民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社会经济权以及监督权等。(2)教师的职业权利。按照我国《教师法》的规定,我国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六项权利。 (二)教师的义务有:(1)教师具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中民族团结的义务。(2)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教师作为公民,也要履行这些义务。(3)教师具有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4)教师具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5)教师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 教师除了有以上基本的义务外,还要承担以下六项义务:(1)遵纪守法义务;(2)教育教学义务;(3)思想教育义务;(4)尊重学生人格义务;(5)保护学生权益义务;(6)提高水平义务。 3、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答: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精神上和身体上的伤害。此时,教师不仅违反了有关教育法规,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教师又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除此之外,如果情节严重,同样还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4、教师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诉? 答: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申诉的范围包括:(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所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5、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答:(一)学生的权利: 根据《义务教育法》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基本权利一般包括:(1)享有免费并且不可剥夺的受教育权利。(2)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和全面发展的权利。(3)享有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物质等其他帮助的权利。(4)享有人身权。学生还享有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提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法定其他权。 (二)学生的义务 6、教师要怎样尊重学生的教命健康权? 答: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项人身权。生命权是以生命安全为内容的、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的权利。侵害生命权是指不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侵权行为,其表现为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学生生命健康权的涵义非常丰富,作为教师来说,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特征应该包含以下几点:(1)必须是诉诸身体的惩罚。不诉诸身体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等。(2)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如私下罚站两分钟,(3)未造成身体痛苦,但造成收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体而行使的,是体罚,如强迫学生“当众”罚站两分钟等。 教师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这里的其他方式是指除了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外,教师对学生生命健康造成伤害的方式,如强奸猥亵学生、强迫学生卖淫等。 7、学校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答:(一)学校的权利有:(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简称“办学自主权”(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简称“组织教学权”。(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简称“招收学生权”。(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简称“管理学生权”。(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简称“颁发证书权”。(6)聘任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简称“聘任教师权”。(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简称“管理设施权”。(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简称“拒绝干涉权”。(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简称“法定其他权”。 (二)学校的义务有:(1)学校要遵守法律、法规,简称“遵守法律义务”(2)学校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简称“贯彻方针义务”。(3)学校要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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