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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防管理及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基本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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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防管理及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基本知

PAGE PAGE 2 安全环保处编写 2008年8月 气 防 管 理 规 定 为了更好的预防职业性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我厂的气防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厂配有气防装备的单位。 1、单位必须编制气防预案,做到有柜就有案,并建立演练和培训档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记录。 2、单位要建立健全急性职业中毒的救护、急救措施,同时要制定义务气防员的训练方案、救护预案,能单独或结合消防队的演习进行实战演练。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会正确配戴、使用、检查、测试气防器具,气防设施必须放在醒目的地方。 3、加强气防装备的管理,各单位负责气防事故柜的人员应每月对气防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解决不了的应及时通知气体防护急救站。 4、各单位应积极参加由气体防护急救站举办的气体防护急救培训班,对各单位职工进行现场自救及互救的培训。 5、气体防护急救站应定期对全厂配有气防装备的单位进行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被检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根据荆门石化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各单位演习训练等需要动用气防装备的必须事先通知气体防护急救站。气体防护急救站有义务进行必要的辅导。 7、各单位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气防装备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照价赔偿。 8、各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气防管理考核办法。 9、本规定由气体防护急救站负责解释。 《气防柜》使用与管理制度 1、气防柜必须放在指定的地点,由各单位负责保管维护,并要指定专人负责,使器材始终保持完好状态。该地点必须无毒无腐蚀性气体且醒目易取,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方便的取出所需器材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2、防护器材平时存放在气防柜内,只允许在事故情况下抢救人员或处理事故时使用,平时任何人未经单位主管安全人员或领导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3、凡演习训练等动用气防柜内的气防器材时,必须事先通知气防站,经允许方可动用。 4、气防柜内只能存放气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或存放其它物品。气防柜内严禁存放油类及有机溶剂类等物品。严禁在气防柜顶部放置各种杂品,避免造成气防柜变形,影响使用。 5、各单位必须制定气防柜交接班制度。发现有人私自打开气防柜,应立即通知单位主管安全人员前去查看,并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因私自动用防护器材而造成损坏、丢失、空气压力不足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气防站应定期对防护器材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8、本制度解释权归荆门石化气体防护急救站。 气防管理考核规定 1、单位未制定气防柜交接班制度或未严格执行制度的,扣罚单位500-1000元。 2、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气防预案和气防设备档案的,扣罚单位500-1000元。 3、单位未按要求组织气防预案演练或无演练记录的,扣罚单位500-1000元。 4、空气呼吸器在正常备用下压力不足24MPa时,扣罚单位200-500元。 5、气防柜、防护器材丢失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扣罚单位300-600元。 6、 气防柜挪作它用或在气防柜顶部放置其它物品,扣罚单位300-600元。 7、气防柜、气防器材卫生差,扣罚单位200-500元。 8、对气防器材未按规定检查或无检查记录的,扣罚单位300-600元。 9、单位全体职工必须人人会正确使用气防装备,一人次不会使用扣罚单位500-1000元。 10、考核工作由荆门石化气体防护急救站执行。 气体泄漏现场救人规定 1、在气体泄漏现场救人中,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及时有效的快速救出中毒人员。 2、严禁未正确佩带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全的进入气体泄漏现场救人。 3、严禁任何人因人为因素造成救人不当的事情发生。 4、在气体泄漏现场救人中,原则上是先重后轻,最好一次性救完。 5、进入有毒区域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入,坚决杜绝单独行动。 6、本规定由荆门石化气体防护急救站负责解释。 空气呼吸器使用规定 1、未经本单位训练佩带空气呼吸器考核合格的人员,不能佩带空气呼吸器进入毒区内作业。 2、空气呼吸器每月必须严格按器材使用说明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使用者佩带空气呼吸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空气呼吸器的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以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 4、空气呼吸器必须在每次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检查,以确保空气呼吸器的完好备用,空气瓶正常备用压力不应小于24MPa。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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