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docVIP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 for planning of city and town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施行日期:2008年6月1日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加强老年人设施的规划,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老年人设施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规划。 1.0.3 老年人设施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 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 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寒、采光、防灾及管理等要求; 4 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0.4 老年人设施规划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老年人设施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0.2 老年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专为老年人集中养老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3 养老院 home for aged 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养老院包括社会福利院的老人部、护老院、护养院。 2.0.4 老人护理院 nursing home for aged 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2.0.5 老年学校(大学) school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继续学习和交流的专门机构和场所。 2.0.6 老年活动中心 center of recreation activities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文化娱乐活动的专门机构和场所。 2.0.7 老年服务中心(站) station of service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机构和场所。 2.0.8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也可分为日托和全托两种。 3 分级、规模和内容 3.1分级 3.1.1 老年人设施按服务范围和所在地区性质分为市(地区)级、居住区(镇)级、小区级。 3.1.2 老年人设施分级配建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老年人设施分级配建表 项 目 市(地区)级 居住区(镇)级 小区级 老年公寓 ▲ △ 养老院 ▲ ▲ 老人护理 ▲ 老年学校(大学) ▲ △ 老年活动中心 ▲ ▲ ▲ 老年服务中心(站) ▲ ▲ 托老所 △ ▲ 注:1 表中▲为应配建;△为宜配建。 2 老年人设施配建项目可根据城镇社会发展进行适当调整。 3 各级老年人设施配建数量、服务半径应根据各城镇的具体情况确定。 4 居住区(镇)级以下的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服务中心(站),可合并设置。 3.2 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3.2.1 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公寓与老人护理院配置的总床位数量,应按1.5~3.0床位/百老人的指标计算。 3.2.2 老年人设施新建项目的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应符合表3.2.2-1和表3.2.2-2的规定,并应纳入相关规划。 表3.2.2-1 老年人设施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 项目名称 基本配建内容 配建规模及要求 配建指标 建筑面积(m2/床) 用地面积 (m2/床) 老年公寓 居家式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保健服务用房等 不应小于80张床位 ≥40 50~70 市(地区)级养老院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健身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等 不应小于150张床位 ≥35 45~60 居住区(镇)级养老院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健身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等 不应小于30张床位 ≥30 40~50 老人护理院 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保健、康复用房等 不应小于100张床位 ≥35 45~60 注:表中所列各级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护理院的每床位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均为综合指标,已包括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 表3.2.2-2 老年人设施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带头大哥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