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中国行政程序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行政程序制度

中国行政程序制度 篇一:中国行政程序 现状与展望(上) 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现状与展望(上) 王锡锌 【关键词】暂缺 【价格】0 【点击次数】147 【阅读次数】147 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现状与展望 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中国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I.导言:作为“政府再造”之契机的行政程序立法 今天,如果我们仔细聆听任何有关中国政治、经济或社会问题的对话与讨论,我们都会注意到,“法治”、“法治国家”等词语正愈来愈成为我们所置身的社会的关键词。当我们聆听这社会呼唤“法治国”的滚滚雷声之际,我们也渴望那久久期待的甘霖。就像雷声不能够解渴一样,流于形式的法制口号即便响入云霄、波及万韧,也不能滋润制度的生长。因此,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法治不仅仅是“政府守法”的理念,不仅仅是“依法治X”的口号;法治必须具体化、制度化。令人欣慰的是,这个常识正不断成为我们社会中思考者的共识、行动者的指南。在很大意义上,正是对于法治的“具体化”和“制度化”的诉求,使得我们突然发现,那在传统中国法文化中一直被冷落、被漠视的法律程序,或许正是构建法治国大厦的栋梁。 于是,就好像能使经济走出衰退的所谓“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样,“程序正义”也以一副救世主的面目闯入中国法律界,成为每一个试图展示学术水平、争夺话语权力的法律人首选的话题。[1]国内法学界对法律程序的关注从何时开始尚需考证,但想来也不过是十年之间的事情。作为对过分注重结果公正的反动,程序正义强调达到结果之过程本身的正当性、合法性的独立价值。程序正义理念在法学诸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呼应。 [2]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在看起来呼之欲出的“程序革命”表象的背后,法律程序、程序正义之理念实际上大多停留于“口号化”、“标签化”的层面。[3]在一个通过“运动化”(social campaign)而达到某种社会目标的传统语境中,口号和标签确实可以作为制造某种“错觉”的廉价的原料,但是对于一种制度的真正实现和运行而言,则不免有自欺欺人之虞。 在这样的背景下,正在进行的行政程序立法,应当被视为我国“行政法治具体化”和“政府再造”(Re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的一个契机。 建立合理的、可操作的程序制度,应当成为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我们讨论中国的行政程序立法问题,有必要首先明确什么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目标,有必要具体探讨这些目标得以落实的制度性保障,有必要以一种较为理性化的方式确定对于行政程序功能的期待,同时也有必要具体研究程序功能得以实现的制度化机制。 II.程序法治意识的觉醒与制度实践:对我国行政程序制度发展的简要考察[4] 自1978以来,伴随着经济改革的启动和深入,中国法制现代化也开始了它的历程。经济改革所导致的重要社会结果之一是推动了中国的社会转型以及权力的“非中央化”(decentralization)。社会转型作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社会背景对于后者有着全面与深刻的影响。其中一个方面就是要求我们对在法律制度中占有枢纽地位的法律程序制度的建设,给予充分的关注。[5]随着法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法律程序建设,特别是在行政法治国家中占有核心地位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已经得到社会的承认。在实践中,行政程序,特别是行政决定制作程序方面制度的改革,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果。但是另一方面,行政决定制作程序中“公平、公正和公开”等程序正义的要求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行政程序改革的任务仍然很艰巨。对行政程序改革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可能有 助于我们对我国行政决定制作程序的现状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等问题的理解。 程序合法性要求的确立 程序合法性是法治原则的一项基本要求。但是在行政过程中,对行政权行使的程序合法性要求一直没有受到重视。1989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次提出了行政权行使的程序合法性要求。“程序法治”从此成为行政法治实践中的一个方面。在推动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法律改革中,行政诉讼法应该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一般认为,这部法律的主要贡献是在中国确立了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其实从行政程序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法治建设的另一个重要贡献就是第一次提出了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性的要求。该法第一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判决撤销”,[6]从而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原则。 毫无疑问,《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确立的程序法治原则,对于当代中国的行政法治建设和法制现代化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从中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现状而言,该法所确立的程序法治原则的意义实际上是有限的。在我们看来,中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中的两个事实在实际上可能制约该

文档评论(0)

104514146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