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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十三届大美青海文化旅游节暨
第三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大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以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为导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旅游商品文化性、实用性、纪念性等特点,融旅游商品展示、交流、交易、研发为一体,提升我省旅游商品设计、制作和文化创意水平,促进我省旅游商品开发和市场繁荣,提高我省旅游产业综合经济效益。
二、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旅游局、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主办,省旅游协会承办。
为了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成立“第十三届大美青海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主 任:徐 浩 省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康海民 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常红安 省旅游局副局长
张 岩 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史小波 省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张占明 省旅游局人事处处长
陈银邦 省旅游局财务统计处处长
王 忠 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喇积元 省旅游局规划建设处处长
方 明 省旅游局市场宣传处处长
张福华 省旅游局质量监督处处长
王多青 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福琴 省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
雷桂英 西宁市旅游局局长
马成文 海东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仁 贝 海南州旅游局局长
东 宝 海北州旅游局局长
喇海英 海西州旅游局局长
曹冀青 黄南州旅游局局长
永 红 玉树州旅游局局长
李连智 果洛州旅游局局长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王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 系 人:张海峰、刘 峰
联系电话:0971-6138250
组委会下设:
1.会务组
组 长:张海峰、刘 峰
工作人员:马生梅、吴朝霞、王 萍、韩广德
职责:负责大赛通知、工作方案的起草下发;组织联络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参赛单位(个人);负责大赛展位分配、展位布置;开幕式、颁奖仪式活动方案制定及实施;大赛期间各种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等工作。
2.宣传组
组 长:时奎元
工作人员:唐仲蔚
职 责:负责大赛赛事宣传、报道和新闻媒体邀请、广告发布;拟撰新闻通稿;大赛结果公示、公布和网上推介、参赛作品的拍照及整理等工作。本次大赛将于5月起在各主要报纸、电视媒体、主要街道电子屏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更多报名者前来参赛。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银邦
工作人员:王晓芸、王国鹏
职责:负责制定大赛经费开支计划和管理等工作。
4.安全保障组
组 长:刘 林
工作人员:刘军伟、齐 平
职 责:制定大赛期间的安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大赛期间会场秩序维护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5.专家评审组
组 长:常红安
副组长:王 忠
工作人员:马生梅、吴朝霞、王 萍、韩广德
职 责:负责参赛作品的收集、清退,大赛评审专家的邀请;制定大赛评审标准、规则、方法及专家评审守则;组织大赛评审等工作。
三、时间、地点
时 间:2015年8月13日—8月16日
地 点:城南国际会展中心
四、大赛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参赛方式
1.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作品类。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广泛征集,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参赛(创意商品设计图稿同时以附件形式报送),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联 系 人:张海峰、刘 峰、韩广德
联系电话:0971-6138250 6157011
报名邮箱QQ.COM
2.旅游商品类。在全省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中选拔参赛,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市、州旅游局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当地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力争创作出一批创意新颖、地方和民族特色浓郁,能够迅速扩大市场份额的作品参加大赛。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将参赛商品(作品)提交属地旅游局,由各州、市旅游局进行初评选拔后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
(二)参赛作品范围及要求
1.旅游商品类:指已在市场销售的实物类商品。包括我省各地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礼品、饰品)、旅游工艺品、宗教旅游用品、旅游收藏品(雕塑、字画)、土特产品、民族服饰、民间手工艺品、旅游食品、旅游户外用品(户外套装、设备、护具、休闲旅游用具)等。
2.旅游商品创意类作品:包含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民间手工艺品、土特产品的实物产品,也可以是非流通销售的旅游商品创意作品或设计方案(含模型)。参赛者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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