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正式录取并注册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 奖学金的种类、比例及标准
第三条〓 综合奖,占学生总数的30%,金额每生每年800-2500元。〖JP〗
1. 一等奖,占学生总数的3%,金额每生每年2500元;
2. 二等奖,占学生总数的5%,金额每生每年1500元;
3. 三等奖,占学生总数的20%,金额每生每年800元;
4.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占学生总数的2%,金额每生每年600元;可与1或2奖项兼得。
第四条〓 单项奖,以人次计占学生总数的8%,金额每生每年400-1000元。
1. 学习成绩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800元;
2.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额每生每年600元;
3. 文艺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400元;
4. 体育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400元;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400元;
6. 科技学术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600元;
7. 见义勇为奖,金额每生每年400-1000元;
三 奖学金的条件及发放
第五条〓〖HT〗综合奖
1. 一等奖:必须修满当年学分,每年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行为规范测评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学分平均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处于前5%,单科成绩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2.5点,以等级制折算不低于3.0点(非学分制专业比照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算,以下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及格及以上等级,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成绩还须为合格。
2. 二等奖:必须修满当年学分,每年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行为规范测评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处于前12%,单科成绩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2.0,以等级制折算不低于2.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及格及以上等级,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成绩还须为合格。
3. 三等奖:必须修满当年学分,每年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行为规范测评为良以上;各科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处于前35%,单科成绩不低于1.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及格以上等级,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成绩还须为合格。
4.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中学生工作成绩显著的班、团以上学生干部(以学生数的2%计算),可与一、二等奖兼得。
第六条〓〖HT〗单项奖
1. 学习成绩优秀奖:
修满当年学分,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在同年级同班级中处于前5%,单科成绩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3.0,以等级制折算不低于3.0,行为规范和体育测评均合格,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要求,未获综合奖者。
2.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 修满当年学分,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班、团小组长、宿舍室长以上的学生干部,智育测评在本专业前50%,各单科成绩绩点1.0以上,在社会工作中对学生集体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行为规范测评为优,体测合格,可与综合奖一、二、三等奖兼得。
3. 文艺活动优秀奖:在省、市文艺活动中获前三名或为组织我校学生文艺团体参加区、市以上大型活动,获优秀组织奖的同学或团体主要负责人,校内文艺比赛第一名者或校内大型文艺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可与综合奖兼得。
4. 体育活动优秀奖:在校以上(不含校)各类运动会上获个人项目前八名、团体项目第一名成员,或在校以上运动会(含校)上打破记录者,校运会学生团体总分前三名且班级总分排学院前三名的班级体育委员,可与综合奖兼得。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在本学年被授予校(含校)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省先进小分队的队长,可与综合奖兼得。
6. 科技学术活动优秀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并获校(含校)以上优秀论文奖者,国家级、省级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校内“科创杯”前三名获得者,可与综合奖兼得。
7. 见义勇为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保障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或生命安全做出积极贡献,受到广泛的社会赞誉,获校(含校)以上的公开表彰者,可与综合奖兼得。
四 奖学金的评定
第七条〓〖HT〗奖学金评定每年10月份进行,各学院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排出德、智、体各项名次,以专业为单位向学生公布,符合条件者向班主任申请,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对照评定条件和总体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学院公示三天。毕业实习期间不再评定奖学金。
第八条〓〖HT〗德育测评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为依据,由各学院负责,评定结果按等级制折点办法折点排出名次。
第九条〓〖HT〗智育测评由教务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