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大作业(宋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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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一(共30分)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生效于2011 年 4月 1日;司法解释(一)于 2013 年 1 月 7日执行?(2分)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分为八章分别是什么?(8分) 答: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民事主体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四章 继  承 第五章 物  权 第六章 债  权 第七章 知识产权 第八章 附  则 3、根据司法解释(一),具有何种情形可以判断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5分) 答:主体,标的物,或者法律事实涉外的,就属于涉外法律关系。 4、根据司法解释(一),什么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所说的强制性规定,即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6分) 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此处的强制性规定指的是我国法律中的强行性规定,即毫无自由选择权的规定,比如法律规定男子满22,女子满20方得成婚。禁止你低于法定年龄结婚,你没有选择,只得按此规定才能结婚。不允许你通过约定适用外国法16岁就结婚。 而民法关系中,合同怎么约定,合同法往往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这就是任意性规定,这时候,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外国法 5、19世纪具有代表性的四个国际私法学者及其学说(8分)(只允许答四个,多答扣分) 答:法国著名法学家:Charles Dumoulin 英国学者Dicey,创立了法律适用的“既得权说”。 美国著名冲突法学家柯里:“政府利益分析说” 荷兰法学家Ulrich Huber:“国际礼让说6、诉讼时效应该适用什么样的法律?(1分) 答: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侵权行为法、物权法等。 简答题二(共20分) 7、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2分) 答:动产物权是以物的状态为标准对物权所作的分类。动产物权包括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交通运输工龄抵押)、动产质权、留置权等都为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己成为动产物权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适用范围有:动产和不动产的识别问题;物权客体范围的确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条件;物权的保护方法。 8、相对于诉讼而言,仲裁有哪些优点?(4分) 答:(1)仲裁是一种快速解决争议的方式,一般来说费用也较低,而以诉讼解决则比较慢,且费用往往偏高。 (2)就交易中发生的争议寻求公正而权威的人士协调解决,比通过诉讼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产生的影响更小,有利于当事人今后的交易继续进行。 (3)仲裁一般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这样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而通过诉讼则难以做到这一点。 (4)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甚至可以选择仲裁程序等,而审判庭的组成人员(法官)的人数和人选,诉讼当事人无权过问。因此,从这方面讲当事人有更大的自主权,更加方便。 总之,在保证使争议公正、合理得到解决的前提下,仲裁具有省时、省费用,程序灵活的优点 9、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包括哪些内容?(3分) 答: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司法行为。从当前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司法协助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关于司法协助的内容有狭义和广义的观点,狭义的司法协助只包括送达诉讼文书和调查取证,我国民事诉讼法采用的是广义的观点,即认为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询问证人、调查取证及外国法院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0、什么是仲裁条款的独立性?(2分) 答: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是指仲裁条款作为主合同的一个条款,尽管其依附于主合同,但其仍然可以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分离,独立于它所依附的主合同而存在。即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撤销而无效,也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受到影响。 11、某甲(中国人)在2014年4月1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某日本企业,法院当天立案;某甲又于同年5月1日在日本法院基于同一原因起诉同一企业。此时海淀区法院尚未对此作出判决。请问此种现象被称为什么?此种现象的定义是什么?(5分) 答: 12、扶养的法律适用?(4分) 答: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我国继承法、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从国外立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用广义说。狭义的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采用狭义说。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广义说。 简答题三(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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