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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伦理文化差异的比较与启示
刘宗碧
(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贵州凯里556000)
[摘 要] 由于文化的异域性和异质性,中西伦理文化表现在价值理念、权益协调、人伦关系、人格模式上都显著不同,各具传统。传统是文化根基,中国当代转型的道德建设应在传统的基础上重构,而不能全盘否定。
[关键词] 中国;西方;伦理文化;比较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91 (2006) 01-0012-03
[收稿日期] 2005-12-28
[作者简介] 刘宗碧(1965- ) ,男,贵州天柱人,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主编,副研究员。
伦理是一切人类共有文化事象,但是由于文化的异域性和异质性,伦理在不同民族、不同国度之间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特点。中西伦理文化比较看,差异是显然的。
一、在伦理的价值理念设计上,西方持幸福论为主的维度,追求主体权益满足的自我确证;中国持功德论的维度,追求“顺天意”的功名
人生价值理念是道德的核心要素,不同民族在人生价值理念设计上的不同倾向影响着道德文化的走向。中西比较而言,在人生价值理念上,西方持的是幸福论的维度,追求着主体权益满足的自我确证。首先,西方在主客体关系的建构上,采取的是“天人相分”的思维方式。“天”与“人”相对独立“, 人”在宇宙中的独立性,使“人”被确立为能相对自我满足的单位,因而“人”的主体性得到重视和张扬。就此,从西方文化源头———古希腊的神话文化可见一斑。古希腊神话是古希腊现实的反映,正如布尔特曼所说:“神话赋予超经验的现实性以一种内在的世界的客观性。神话将彼岸展现此岸。”[1]275“在古希腊的众神体系中,除了众神之王宙斯之外,还有海神、冥界神、太阳神(阿波罗) 、智慧女神(雅典娜) 、冶炼神(赫淮斯托斯) 、美神(阿芙罗狄忒) 、大力士赫拉克勒斯等。诸神都有个性和魅力,各有自己的悲欢和曲折。他们聚集在一起,名义上受治于神王宙斯,但又各有自己的势力范网,因之对宙斯的旨令也就不是百依百顺。他们富有反抗精神,对生活有着执着的追求。[2]33 神话反映了希腊人的人生观,对神予以人性的创造和理解,重视人自己的价值,认为世界是美丽的,人生是快乐的。在希腊人眼里,人和神一样,有七情六欲,只要热爱生活,坚忍不拔,就可以像神一样,寻得生活的美满和幸福。[2]36 因此,古希腊崇尚英雄,荷马史诗的精神有典型的英雄崇拜。而在史诗中对英雄的描写表现了西方典型的人生观。诗中不管是人还是神,他们都乐观地生活,相信凭着自己的力量和生命精神可以创造出美好的世界。
他们率性而为,很少想到对自己的约束。可以说,都是为了自己而活着,有时还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充分体现出自己的潜能和智慧,尽可能谋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黑格尔说:荷马史诗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圆满而富有生气的人,而不是某种孤立性格特征的抽象品。”[2]43“人生态度的价值取向是社会规范建构的基础,是伦理道德的文化依据。从上述看,西方有着追求个人主体权利的文化传统,伦理道德也反映了这种文化精神,即是从维护人的权益为出发点的。
而中国持功德论维度,追求“顺天意”的功名。反映在主、客体关系的建构上,采取的是“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天”与“人”不相分;同时,在“天”“人”关系上,认为“人”是“天”“化育”的产物,“人”对“天”的关系是一种“从属关系”。为此,人在宇宙中未能获得独立的地位“, 人”依“天”而“存”,是作为“天”的表征之部分。“人”在中国传统思维中不是一个能相对自我满足的单位,以致“人”的主体性不得到重现和张扬。从中国古代伦理文化起源看,在理论总结上完全反映了这种思维。如“道德”这一范畴“, 道”是指“天道”,即宇宙的运行规律;而“德”则是“天道”在人间的衍化。所谓有道德或追求道德,则讲的人间如何按“天道”来行事,或人间行为如何遵守“天道”。因此,儒家的人文理想是“, 使天德下贯为人德,人德上齐于天德,且归于天人同德。”[3]335《诗·大雅》中说:“天生丞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为此,中国古代在对英雄的崇拜的叙述中,其品格强调的重点不在于感性生命的勃发,不在于力量的较量,不在于个人权利的实现,而在于“替天行道”,在于对社会所属的文化事功。如黄帝、伏羲、女娲、尧、舜、禹之所以成为英雄,在于完成无私的功业。就即使万人之上的封建专制者———皇帝,也没有独立自我的价值定位,皇帝称之为“天子”,其下旨也称之为“奉天承运”。“顺天意”是中国古代对人生存价值的判定,同时也是人们建立伦理规范的基本依据。以此出发,“人”作为“天”的结构部件,必须从属于“天”,“人”没有独立性,反映了对人自我价值的忽视。中国,在人生观的价值体系建构中,人主要不是作为“目的”的价值范畴,而是作为“手段”或“工具”的价值范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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