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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行政诉讼概述与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第一节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P197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概述
(二)特点
1、解决的是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纠纷
2、由法院主持解决,是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
3、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是行政主体,位置恒定。
(三)性质
是一种司法审查制度;是行政法律救济制度;是一种诉讼制度。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概述
二、行政诉讼法的概念、渊源、效力
(一)概念
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形式意义)行政诉讼法是指行政诉讼法典;广义的(实质意义的)是指一切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法律规范。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概述
(二)渊源
1、宪法
2、法律(行政诉讼法典、国家机关组织法、其他单行法、民事诉讼法)
3、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4、法律解释
5、国际条约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概述
(三)效力
1、空间效力
1)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解释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外的我国一切领域
2)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省、市
3)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地方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概述
2、时间效力
行政诉讼法典生效时起失效时止(1990年10月1日——),且对生效前的行政案件不溯及既往。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法律解释、国际条约分别根据各自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概述
3、对人的效力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都适用。
4、对事的效力(受案范围)
三、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1、脱胎与参照适用
2、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要求法院一并解决民事争议的,法院可一并审理(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3、其他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时,谁前提谁优先。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P201
特点:
1、法律性
2、客观性
3、普遍指导性
4、稳定性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包括两类: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一般原则);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一)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一般原则)
1、?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4、?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原则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5、?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
1)? 概念和特征(司法、外部、专门)
2)? 范围:
A对行政诉讼活动实施全面监督
B对审判人员是否违反法纪和诉讼当事人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C对法院已生效的裁判的监督
3)方式主要是抗诉。
抗诉的条件:发现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违反法律法规。(行诉法64条)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抗诉的程序:
A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B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C检察院对同级法院裁判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应由其上一级检察院向与上一级检察院同级的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6、辩论原则
(二)特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对审判权的限制)
二、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2、回避(诉讼法47条、解释47条)
3、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一节概述
一、受案范围的概念
也叫法院的主管,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意义:对行政权司法监督的范围;相对人获得司法补救的范围;表明法院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上的合理分工。
第二十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标准和方式:
(一)受案范围的标准
1、符合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2、符合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案件上的合理分工。
3、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适应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水平的实际状况。
4、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二)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
列举、概括、混合式
第二节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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