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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入罪221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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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恶意欠薪入罪的必要性……………………………………………………………2 (一)顺应民意…………………………………………………………………………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 二、(一)“有关部门”亟待明确 (二)犯罪主体界定比较麻烦   (三)时间、数额及“严重后果”等规定需明确 (四)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难…………………………………………………………4 (五)无法摆脱执行不力的困境………………………………………………………4 三、恶意欠薪入罪的完善………………………………………………………………5 (一)明确恶意欠薪犯罪主体的范围…………………………………………………5 (二)在恶意欠薪的刑罚设置中增加管制刑…………………………………………5 (三)将恶意欠薪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规定为自诉案件………………………6 (四)为劳动者提供更多方便有效的维权渠道………………………………………7 (五)建立健全欠薪保障机制, 加强工资保障制度建设……………………………7 参考文献…………………………………………………………………………………8 浅析恶意欠薪入罪的不足及完善 摘要:近些年来,因为恶意欠薪而导致的惨案屡见不鲜,严重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所以动用刑法来规制这种行为是合情合理之举。刑法修正案(八)将逃避支付或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暂名“恶意欠薪”)正式入罪,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规定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定社会秩序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有着意义。 关键词:恶意欠薪入罪;必要性;不足;完善 恶意欠薪就是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2011 年2 月25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行为正式列入为犯罪。该法第41条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倍受关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恶意欠薪入罪,凸显了我国法律加强了民生保护,重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遏制恶意欠薪行为,因此,受到广大劳动者的拥护。恶意欠薪入罪也适应了时代的潮流,弥补了当前的立法缺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将视角转向法条规定本身,讨论研究其必要性和不足,进而为完善该规定提出意见与建议,以健全社会诚信体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恶意欠薪入罪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恶意欠薪入罪顺应了时代的潮流,也代表了广大民众的呼声,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现实必要性。 (一)顺应民意 恶意欠薪如果有刑法的规制可以让全体劳动者活得更有尊严。2011年3月份召开的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三个公开场合承诺,让老百姓生活得“更有尊严”。他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但是,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及救济途径有限的情势下,恶意欠薪是一种将劳动者逼上绝境、变相剥夺劳动者生存权的行为,这样的话极易导致受害的劳动者采用极端手段进而带来严重危害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而地方政府在遇到劳动者采取极端手段讨要薪酬时,往往会出于稳定考虑,用政府财政代为清偿雇主所欠的薪酬,这样雇主应负的责任便最终转嫁给了全体公民;而普通民众作为劳动者,若容忍此类行为的发生,也很可能会遭到 ‘被欠薪’的厄运。据此,恶意欠薪行为已经完全突破了社会民众的容忍底线,已到了不得不动用刑罚的地步”。笔者认为,让每一个公民活得更有尊严,除了政府应该采取相关的保障措施外,最有效的就是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用刑事立法打击恶意欠薪,能震慑无良老板,为劳动者提供公权救济,这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有着当然的紧迫性、正当性和社会民意基础。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干活拿钱,乃天经地义之事,而这在当今中国却不见得那么理所当然,实在是有违社会之公平和正义。目前,农民工将逐渐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而同时他们成为被拖欠劳动报酬的主体。据统计: 2009年,全国总工会共为41万多名农民工讨薪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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