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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方治理中公民社会组织参及模式
日本地方治理中公民社会组织参及模式 摘要:公民社会组织的参与是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其中地方治理强调地方分权和地方居民自治背景下的治理体系,地方居民为主体的公民组织是其重要参与者。日本的自治会作为地方社区的基层公民组织,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分布规模来看都是日本最大的公民组织,是日本地方治理中的重要参与者。同时自治会又具有辅助行政功能的色彩,与市区町村的地方政府保持良好的合作、协调关系是其特色。因此自治会在参与地方治理中表现出了“行政媒介型公民参与模式”的特征。自治会一方面发动地方居民的力量参与地方治理,实现地方居民的主体性参与;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协助地方政府的行政,和地方政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进而达到影响地方政府的目的
关键词:自治会;日本地方治理;公民社会组织
中图分类号:C9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458(2017)02-0055-09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702008
治理理论强调国家和社会、民间多种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合作[1],因此公民社会组织的参与是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其中地方治理强调地方分权和地方居民自治背景下的治理体系,如何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民间社会各种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实现良好共治,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由地方性居民自发形成的,承担居民自治的各种市民团体、社区组织是参与地方治理中的重要主体之一。日本的自治会作为日本地方性社会的基层公民组织,是日本地方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自治会在全国的数量达到近30万个,分布在全国98%的市区町村的基层社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分布规模上,自治会都是日本最大的公民社会组织。目前关于自治会的研究,学术界从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以及自治会的居民自治组织性质和其行政功能等多角度做了一些专门研究[2],但是,将自治会作为公民社会组织的视角,来探讨并关注其在地方治理中的参与模式特征的研究则相对缺乏。因此,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补充,从“治理”与“公民社会”理论的视角,来考察自治会作为公民社会组织在日本地方治理中的参与模式及特征就很有必要
一、地方治理与公民社会
(一)“治理”理论与“公民社会”理论
20世纪80年代,西方福利国家面临财政危机以及政府职能低下等问题,迫使西方国家开始推行行政改革和积极思考由传统的官僚制管理模式向新型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转变。政府积极推进行政改革,通过引入市场化、民营化、企业家精神等改革理念,减少和弱化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直接提供者的角色[3]。政府不再是单一的公共服务提供主体,而是鼓励市场、社会、民间多种主体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体系中来。因此,政府、国家以及以公民社会组织为代表的政治、市场、私人领域里的各种主体以及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之间形成合作、协调、对立、妥协的相互关系体系。学术界把这种关系体系称之为“治理”[4]
治理又包含多种级别、多个层面,有公司治理、国家治理、全球治理等等,其中地方治理是一重要概念。地方治理强调“以分权化为主导的地方权力和自主管理能力,但又倡导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私企之间、政府组织与公民社会之间广泛的合作与伙伴关系”[5]。Stoker等西方学者指出“由传统的地方政府作为单一的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时代已逐渐转移到网络化的地区性社区治理(community governance)时代。在公共服务体系中地方性共同体参与其中,并且构成地方性社会的各种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之间利益的相互调整以及角色分担而形成对地方事务的共同管理、合作和共治”[6]
在治理理论的框架下,公民社会组织的参与是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公民社会”的定义,学术界里有多种多样的解释,笔者按照一般通用的“公民社会”理论的三分法划分,把公民社会定义为“介于国家-市场-私人领域的中间领域,这一领域不以市场盈利和不以追求权力为目的”[7]。各种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社会团体、协会、公民组织等构成了公民社会领域,这些组织为了公共利益而开展活动。萨拉蒙指出公民社会组织也就是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具有以下几个功能:(1)公共服务以及社区服务等的供给功能。公民社会组织在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社区、公益等各个领域提供大量的公共服务。(2)政策倡导功能。公民社会组织代表公民的声音,积极发挥政策进言功能。很多公民社会组织是在有共同利益要求基础上组成的,因此在代表内部成员的主张和利益表达上发挥?e极的作用。(3)社会资本的形成。社会资本是指信任和互馈的纽带,是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关键。公民通过积极加入组织并开展活动形成信赖和互馈的规范意识,是形成和提高社会资本的重要途径[8]
以上的治理理论和公民社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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