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日本教育公平理念沿革及启示
日本教育公平理念沿革及启示 摘 要 日本在教育公平发展道路上,先后出现了“消除经济方面的不利因素”和“消除能力方面的不利因素”两个理念,后者经历了由能力程度主义到能力发展保障主义的转变。我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上看尚处于消除经济方面不利因素的阶段,属于教育公平的初级阶段。可是,我国拥有彻底实现教育公平的坚实基础,借鉴日本的教育公平理念,最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道路在我国是十分可行的
关键词 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 经济因素 能力因素
我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党和国家已经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教育公平作为下一阶段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和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作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文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的“(我们必须)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观点,研究创造过教育公平神话的日本的教育公平理念与我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在关联,以期为我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事业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目前,日本的教育公平理念主要有“消除经济方面的不利因素”和“消除能力方面的不利因素”两种
一、“消除经济方面的不利因素”理念沿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教员组织启明会的创始人下中弥三郎提出“教育改造四纲领”,将“教育机会均等”作为重要内容[1]。二战后,日本教育由精英培养型的复线型学校制度转变为民主性的单线型学校体系。以此为前提,日本的教育机会均等概念由“能力主义”转变为“平等主义”[2]。1999年11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其中间报告中指出,经过二战后改革的日本教育在实现机会均等理念的同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发展[3]
消除经济方面的不利因素是教育机会均等原则的基本要求,教育机会均等原则的实质是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功能转换。日本思想家堀尾辉久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所谓的平等,充其量只是机会的均等。而且……与机会均等相结合的公正原则也是以人类和社会的不平等为前提的,不过是社会性各种价值的不平等分配的合理化原则而已。”[4]教育机会均等如果不以消除?济方面的不利因素为前提,只能沦为形式性的教育公平,势必激起社会矛盾的爆发
只有先消除经济方面的不利因素,才能使教育对象得到最大限度的全面发展。日本法律哲学家小林直树曾经警告说:“资本制社会存在着机制型的经济社会性的分配不平等。在这样的社会里,仅靠机会均等的保障,机会本身的范围和到达机会的距离会因人的不同而差异巨大。”[5]因此,小林呼吁:“为了使所有的人在各自所在的环境中都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全面发展,尽可能地纠正不当且非条理作用的社会性条件是可能而且必要的。”[5]这里所说的“不当且非条理作用的社会性条件”指的就是“经济社会性的分配不平等”。如果没有合理的分配制度,不能有效消除影响教育公平的经济方面的不利因素,机会均等只能成为现实不平等合理化的工具,最终成为空想
消除经济方面的不利因素,作为法律条文被载入日本的《教育基本法》(1947年颁布)。宪法学家成岛隆解释说,之所以在其第3条的第1项中加入“经济性地位”的字样,是由于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所倡导的“教育平等”原则理所当然地拥有“去除经济性不平等”的含意[6]。该教育公平理念已经成为日本国民的共识,在2006年颁布的新《教育基本法》中得以延续。新旧《教育基本法》在“教育的机会均等”条目中都有“所有国民……不能因为经济性地位或门第的差异而在教育上被区别对待”[7]的表述,而且新《教育基本法》在该方面的力度有所加强。旧《教育基本法》在该条目的第2项的表述是“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因经济方面的理由而修学困难的人,必须采取奖学办法”[7],而新法将其修改为“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因经济方面的理由而修学困难的人,必须采取奖学措施”[7]。将“奖学办法”升级为“奖学措施”,可见日本政府和国会对消除经济方面不利因素工作的重视
二、“消除能力方面的不利因素”理念沿革
在消除能力方面的不利因素方面,日本的教育公平理念经历了由“能力程度主义”向“能力发展保障主义”的转变。旧《教育基本法》第3条规定:“所有国民,必须平等地被赋予接受与其能力相应的教育的机会”[7]。关于“与能力相应”的意思,传统的观点认为是:“与是否适合接受教育的能力相应。由经济性理由等能力以外的事由造成的区别对待是不被允许的,但是由受教育所必备的能力的不同而产生的区别对待是理所当然的。”[8]显而易见,这种被称为“能力程度主义”的能力观主要是以“能力是由先天性和遗传性所决定的”[9]这一认知为前提的。这种观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日本教育界的共识
但20世纪70年代,由于心理学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