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非标仓单仓储监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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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非标仓单仓储监管协议

附件1: 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 编号: 甲方(债权人/质权人): 住所: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债务人/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丙方(仓储人/监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以自己所有的存放于丙方仓库中的商品所对应的仓单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与甲方签订了相应质押担保合同。丙方愿意对存放于丙方仓库中的商品承担仓储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监管义务与责任。现三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物的监管方式 1 丙方开出商品仓单(附件1-1),由乙方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仓单背书后质押给甲方。 第二条 监管责任 质押期间,丙方对上述商品仓单所记载的商品(以下简称“监管的商品”)承担监管责任,包括: 一、按照合同法和乙丙双方仓储保管合同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妥善、谨慎保管、监管所占有的商品。 二、接受甲方对仓单的查询,接受甲方对监管的商品的检查。 三、按照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所占有的商品的提货、出仓、出库手续。 四、不受理乙方就已质押仓单的挂失手续。 五、受理甲方对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和出仓、出库手续。 六、未经甲方签发提货通知书,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对监管的商品提货、出仓、出库手续。 七、按照甲方的要求,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提货通知书项下监管的商品的提货或出库手续。 八、在监管的商品出现不利于甲方主合同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 九、依照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丙方的监管责任在所占有的相应商品提货、出库或出仓后终止。 第三条 仓单的查询 (一)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商品仓单的实地查询,并对查询属实的仓单承担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责任。 (二)查询时,甲方应提交附件1-2所列格式的《仓单查询书》,丙方在核实甲方指定人员的身份后,填写一式二份的《仓单查复书》(附件1-3),加盖公章后退还一份给甲方人员,一份自存备查。 第四条 背书 一、查询属实的仓单用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质押担保时,应当办理质押仓单的背书手续。办妥质押手续后,仓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副本由丙方自存备查。 二、背书手续的式样为:乙方印鉴和丙方印鉴。 2 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三、不符合以上背书要求的仓单,甲方不予接受。 四、乙方和丙方签发本协议其他附件文件的,应使用上述规定的印鉴。 第五条 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出库手续 一、监管的商品的提货与出仓、出库,凭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原件办理。 二、提货通知书为甲方许可监管的商品提货、或出仓、出库的唯一有效手续。 提货通知书的有效签章为甲方印章加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名,印章式样为: 甲方签发提货通知的指定人员为:1、 ,其签字式样为 。或 2、,其签字式样为。 三、《提货通知书》(附件1-4)上非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字和上述印章,监管的商品不得出仓、出库。丙方必须按照以上《提货通知书》上注明的各项要素给予乙方提货。若丙方违反以上规定给乙方提货的,应当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仓单项下的商品全部提货后,所质押仓单由丙方收回,自动失效,各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五、乙方向甲方申请签发提货通知书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事先在甲方存入等于提货价值的___ %的保证金或提前归还主合同下相应债务或提供与提货价值相当的商品的仓单作为新的质押或符合甲方的其他要求,同时出具提货申请书(附件1-6)。乙方提货后由丙方给予甲方《提货通知书回执》(附件1-5)。 补充或追加的保证金,为乙方履行主合同债务的保证金。在主合同到期前,乙方无权动用该保证金。补充或追加保证金的行为,构成甲乙双方对有关质押担保合同或者有关合同中保证金条款的自动修改,无需甲乙双方另行签定有关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也无需乙方的特别授权。 乙方在甲方的保证金帐户为。 第六条 仓储合同或仓单记载的提货日先于主合同到期日的处理 3 乙丙双方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或仓单记载的提货日先于甲乙双方主合同到期的,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乙方提货,但以乙方偿清主合同债务为前提。 二、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措施后凭仓单、进出库凭证和提货通知书提货; 三、按照甲方、乙方签订的相应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处理。 在符合以上任何一条的情况下,乙方均需向丙方提供甲方许可提货的凭证。 第七条 乙方、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丙方有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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