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地产项目抵押合同-03vol3doc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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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产项目抵押合同-03vol3doc00

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与 XX地产有限公司XXX居分公司 之 抵 押 合 同 2014年5月 目 录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数额 4 第二条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的履行期限 4 第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4 第四条 抵押物 4 第五条 抵押登记 5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5 第七条 抵押物的替代 5 第八条 对在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6 第九条 主合同变更和其他担保 6 第十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7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实现 8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9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10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10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0 第十六条 通知 10 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公证 11 第十八条 必威体育官网网址 12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 12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12 附件一 15 抵押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两方于2014年5月【 】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抵押人(甲方): 住所(地址): 负责人: 抵押权人(乙方):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青海省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 法定代表人:任珠峰 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信托公司;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拥有营业执照; 五矿信托与XX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署编号为P2014M11A-HSDC-003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债务人发放信托贷款; 为保障五矿信托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的约定,以其持有的XX棣园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五矿信托提供抵押担保,五矿信托同意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或上下文另有说明外,本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和定义与《五矿信托-XX地产信托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五矿信托-XX地产信托贷款项目资金信托合同》中使用的的词语与定义具有同等含义。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数额 1.1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小写:¥150,000,000.00)(以实际发放的信托借款资金数额为准)。 第二条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的履行期限 2.1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的履行期限依主合同的约定确定,为2014年5月【 】日至2013年5月【 】日(具体起止日期以借(贷)款凭证(即借据)的记载为准)。 第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3.1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2 前款所称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乙方根据主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四条 抵押物 4.1甲方和乙方同意以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之土地使用权为乙方设定抵押权。 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实现抵押权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4.3如果《抵押物清单》的记载与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以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为准。 4.4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甲、乙双方确认封存后,由甲方交与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5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设立后,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抵押物上因附合、混合、加工、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与抵押物一并抵押,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手续。 第五条 抵押登记 5.1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到对抵押物有管辖权的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5.2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抵押权登记证明原件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5.3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4 因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6.1抵押权存续期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有并管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存续期间应妥善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确保其对抵押物的使用、经营及对与抵押物相关的权利的行使不会对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根据本合同设立的抵押权产生不利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七条 抵押物的替代 7.1 甲方因抵押物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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