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闭幕词.docVIP

物权法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闭幕词.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物权法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闭幕词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同志们:   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承办的“物权法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就要闭幕了。作为会议的举办者和承办者的代表,对这次会议做一个简要的总结。   这次会议的与会者不仅仅是民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学者专家,还有宪法学界、行政法学界、诉讼法学界以及法理学界的学者专家。不同法学学科的法学学者专家齐聚一堂,对物权法草案进行深入的研讨,这还是第一次。与会专家学者立足于我国物权法草案制定的现实,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的未来,充分肯定了物权法草案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立场,以及规定的各项物权制度的准确性和先进性,统一了对物权法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取得了空前的共识和一致的见解。这就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不能没有物权法。   通过今天的理论研讨会,我们可以无愧地向祖国人民和世界宣称,经过专家学者和全国人民十余年辛勤汗水浇灌的物权法草案,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它的社会主义方向是坚定不移的,是将改革开放胜利成果法律化、制度化的一部成功的法律草案。相信物权法草案经过审议通过成为正式的法律以后,它会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与会学者专家经过深入研讨,在以下六个问题上的认识是高度一致的:   第一,物权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在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了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我国经历了50多年不断探索甚至是痛苦的实践才得到的正确结论。但是,仅仅有这样的经济制度还不行,它还必须上升为法律制度,通过物权法加以固定和落实,成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才能够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并保障其执行。正因为如此,我国物权法草案第1条就明确规定:“为了明确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制定本法。”在第50条明确规定:“国家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物权法草案通过这些条文,确立了平等保护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基本原则,并完善了对所有权等物权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这些都是维护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必须。“文革”时期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如果没有物权法对财产所有权的平等保护,就会发生肆意侵害人民的财产,践踏人民合法权益的严重后果。物权法的制定,正是为了避免这样的后果,保障人民在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共享和谐和幸福的福祉。   第二,物权法是确认和巩固改革开放胜利成果,推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重要法律。我们认为,物权法是确认和巩固改革开放胜利成果的法律。首先,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探索出了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在物权法草案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落实。其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公有制财产持续增值、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人民的财富也有较大的增长,尤其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各类外资企业以及我国境内外国人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平等保护。这些都迫切需要尽早颁行一部科学、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物权法,从而确认和巩固我国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深入进行。再次,物权法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首先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而物权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物权法草案》第2条)。只有确认了财产的归属,才能够明晰产权,交易才能够顺利进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才能得以建立、价值规律的作用才能得到发挥。这些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必须在物权法中固定下来,成为法律制度,才能够继续推动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保障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越来越宽,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   第三,物权法是协调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财产关系,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基本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物权作为维持人们基本生存和生活的财产权,是人民基本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基本人权之一。物权法确认物权的归属、拓展财产的利用方式、明确物权的保护规则,为人们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利提供了行为准则,从而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社会的和谐。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需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公正及时地解决人民群众之间的财产权属纠纷。物权法就是为正确处理物权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文档评论(0)

xjdo75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