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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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企业事业单位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保障安全”的方针,落实“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的要求。 第四条 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政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四)业务指导与各负其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任务是: (一)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破坏、防恐怖、防盗窃、防火灾、防灾害性事 故(简称五防)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二)认真做好医院综合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各项任务安全顺利进行; (三)认真落实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 第二章 职 责 第七条 院长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在医院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医疗服务和改革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单位生存与发展的生命工程来建设; (三)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四)将安全保卫工作与医疗服务、改革、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相关规章制度; (五)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第八条 分管院领导是具体负责领导、管理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划、计划、并批准实施; (二)保障安全保卫工作经费落实。 (三)组织查处医院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和事件; (四)负责保卫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工作; (五)完成院长委托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事项。 第九条 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熟悉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事项,了解掌握安全保卫工作重点; (二)将安全保卫工作与分管业务活动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以下简称“五同时”)要求,为安全保卫管理与分管业务管理结合提供保障; (三)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活动提出安全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 (四)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活动,应主动要求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医院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医院消防工作的领导和议事组织,其职责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要求; (二)审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处理涉及医院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组织检查医院义务消防队建设、管理情况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六)总结推广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对先进集体、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和议事组织,其职责是: (一)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要求; (二)研究部署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检查、指导、监督落实; (三)熟知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情况,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五)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 医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医院 医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保卫处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落实单位防火委员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三)组织治安防范巡逻,督促隐患整改; (四)制止并处置发生在本单位的治安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事件的侦查和处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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