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司考真题分析_刑法分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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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考真题分析_刑法分论

历年司考真题分析 刑法分论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1.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002年试卷二第11题) A.以叛逃罪论处 B.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 C.以间谍罪论处 D.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间谍罪和叛逃罪的构成要件(时间要件)。叛逃罪的构成要件中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的时间必须是在履行公务期间。犯罪时间、地点和方法大部分犯罪中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在个别犯罪中却是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素。例如,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很多规定要求军人违反职责必须是在“战时”和“战场”,刑法第340条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第341条第2款的非法狩猎罪都要求要有特定的犯罪时间、犯罪地点和特定的方法,包括“禁渔期、禁猎期或者禁渔区、禁猎区以及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罗某犯放火罪应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时人民法院对罗某还可以适用的附加刑是:(2004年试卷二第9题) A.罚金 B.剥夺政治权利 C.没收财产 D.赔偿经济损失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放火罪的刑罚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定要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刑法分则已经通过刑法修正案(三)将本罪修订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经济犯罪以及其他贪利性的犯罪,一般才要附加罚金刑或者没收财产刑。本题答案:B 2.某甲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某乙向某甲借枪打猎,某甲碍于情面,就将枪借给某乙用了半天。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2000年试卷二第32题) A、非法出借枪支罪 B、玩忽职守罪 C、非法出租枪支罪 D、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这两种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不同。根据刑法第128条的规定,要注意配备和配置的不同,国家工作人员是配备,出租或者出借不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而非国家工作人是配置,要求要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对二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比较严格,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比较宽松。本题答案:D 3.警察甲临时急需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1个月。1个月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甲、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1999年试卷二第30题) A.甲、乙均无罪 B.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无罪 C.甲无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D.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结果犯与行为犯的概念。根据刑法第12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配备枪支又出租、出借的,不需要造成危害结果就构成犯罪,只要一旦出租、出借就构成犯罪,这种情况称行为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也是这样的,不需要造成严重后果,一旦持有就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非法持有枪支罪与非法私藏枪支罪上,一定要注意:非法持有是行为人一开始就是非法占有的,而非法私藏的行为人一开始则是合法占有,在合法占有的条件消除之后,行为人不交出枪支,仍然持有枪支。本题答案:D 4.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甲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 (2002年试卷二第40题) A.盗窃罪 B.投毒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以危险方法实施特的犯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本题之所以不定投毒罪(现已修正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就是因为甲投毒的对象是特定的,没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有的话,就可能构成盗窃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想象竞合犯,要择一重罪处罚,传统观点认为,一般以某个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但张明楷教授认为,如果是故意杀人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形成想象竞合话,按照重罪处罚,相比较而言,故意杀人罪是重罪,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为这些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如果没有导致死亡的结果,本身就不是那么严重,这从另外一个侧反映了故意杀人罪是重罪,我们还可以比较他们的法定刑,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是将死刑排在最前面,这说明故意杀人罪相对于其他公共安全犯罪是重罪。1本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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