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发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发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中生产成本(以下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资源耗费。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本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前提,通过对成本的预测、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归集生产成本,监督费用去向,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 确定成本开支范围的基本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历史成本原则;
(三)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四)配比原则;
(五)谨慎性原则。
第二章 成本项目及开支范围
第七条 根据发电行业特点,按照经济性质和经济用途相结合的原则,设置九个成本项目:燃料费、环境保护费、购入电力费、水费及水资源费、材料费、
第八条 成本项目开支范围
(一)燃料费
指火电厂直接用于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所耗用的各种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本项目包括:
1.发电、供热正常运行耗用的燃料;
2.生产厂房防冻耗用的燃料;
3.卸煤暖室、卸油、上油加热耗用燃料;
4.机炉小修、临时检修,事故修理后烘炉、点火、暖机耗用燃料;
5.发电机调相运行耗用的燃料;
6.属于当年煤耗计算误差而调整的耗用燃料。燃料盘盈以及贮存燃料发生的定额内损耗计入本项目,超定额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7.燃料的二次倒运费用;
8.燃料服务费。指支付燃料供应单位提供燃料定购、发运、管理等劳务作业的费用。
发电、供热耗用的燃料应按品种规格、矿点分别建帐,采用实际价格核算。实际价格组成内容包括:
(1)出矿、出厂价;
(2)运杂费,指卸至电厂煤场、油罐前的水、陆运费、石油管道输送费等,包括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杂费,如卸车、卸船费、保险费等;
(3)租用外单位煤场的堆存费;
(4)定额内的运输损耗;
(5)驻外燃料采购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工资及委托化验燃料费用等。
(二)环境保护费
指发电、供热生产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废水、灰渣等按规定支付的费用。
(三)购入电力费
指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而向电网购入电量支付的费用和为电量转移而购买电量或发电量指标支付的费用。
(四)水费及水资源费
指为发电、供热生产而耗用的外购水费和按照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缴纳的水资源费。本项目包括:
1.火电厂除灰、除尘、冷却和补给水水费;
2.水电厂发电和抽水蓄能用水水费;
3.水电厂按规定提取的库区基金;
4.调相机冷却等用水水费;
5.发电厂按规定支付的其他形式的水费;
6.发电、供热生产取水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水资源费。
(五)材料费
指电力、热力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不应计入燃料项目的其他各种生产用燃料。
本项目包括:
1.生产运行所耗用的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包括脱硫、脱硝耗用材料以及更换和增添的变压器油、透平油、磨煤机钢球和树脂等;
2.车间通风、照明、消防和清洁卫生用材料;
3.软化水处理用化学药品;
4.生产和管理运输车辆用燃料;
5.生产车间领用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玻璃器皿等。
(六)职工薪酬
指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或放弃的所有对价。
本项目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
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用,主要是指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工浴室、托儿所、理发室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和业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