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物质世界的辩证性.docxVIP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制约的关系。1、联系的客观性2、联系的普遍性3、联系的多样性(条件)  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和多样性,表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要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所谓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联系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一切因素的总和。全面地分析各种条件及其作用,是我们弄清问题、解决矛盾的必要前提。  学习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思想,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去观察问题,从一切联系的整体中去把握事物的本质,反对用孤立的观点观察问题;坚持认识的全面性,防止思想的片面性。(二)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普遍联系构成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世界这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处于永恒的发展过程之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联系和区别:  运动是指事物变动不居的状态,它包括宇宙间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变化是指物质运动所引起的事物的状态和性质的改变(量变和质变),它可以是前进的运动,也可以是倒退的运动。  发展是指前进的运动,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所谓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的东西;所谓旧事物,是指那些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东西。  判别新旧事物的标志,不是看它们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而是看它们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三)联系与规律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不仅要认识客观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而且要揭示客观世界的规律。  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具有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的特点:  客观性: 物质的运动规律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只能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来为人类自身服务。  普遍性: 规律是同类事物的普遍的、本质的联系,在同类事物的范围内普遍地起作用。   必然性: 规律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重复性: 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一领域的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会在该领域同类事物中重复出现。二、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矛盾着的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要理解对立统一规律,首先必须明确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1、矛盾范畴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不同方面之间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同一的关系。2、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和同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即对立和同一。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同一(统一)属性又称为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相互渗透和相互贯通的性质。它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吸引的趋势。  基本内容: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结,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相到渗透、相互贯通,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同一性在事物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矛盾同一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二是矛盾同一性使矛盾双方可以汲取对方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三是矛盾同一性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和相互分离的性质。  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起着以下作用:一是在量变过程中推动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二是在质变过程中突破现存事物的限度,促使旧统一体的解体,新统一体的产生。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事物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属性,但这两者又是不可分割和紧密相联的。一方面,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另一方面,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与对立是在一个统一体中进行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这是矛盾的普遍性。 任何事物的矛盾在具体表现方式上又有其各自的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就是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的普遍性包含以下两重涵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矛盾无处不在。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即矛盾无时不有。 差异也是矛盾,差异——对立——对抗是同一矛盾发展程度的差别性,而不是矛盾的有无问题。  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 ①矛盾性质的特殊性。把握矛盾性质的特殊性,不仅要考察不同事物和不同运动形式所包含的特殊矛盾,而且还要考察同一运动形式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的特殊矛盾。②矛盾地位的特殊性。在多种矛盾的复杂体中,各种矛盾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不同。就某一矛盾而言,对立面双方的地位也是不对等的,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的特殊矛盾所包含的两个方面也各有特点。③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从矛盾斗争的结果看,矛盾解决的形式大致有以下四种:第

文档评论(0)

xDpBSTopzX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