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ocVIP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机构职责、服务对象与工作内容、管理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主导,社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它的主要服务工作内容是为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并利用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和居家养老服务实体,为老年人提供健身、娱乐、用餐、洗衣、日托服务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 2.2 家养老服务与管理机构 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机构包括民政局、民政部门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服务实体。 2.3 居家养老服务实体 是指依托掛靠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经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实体。 3 管理机构职责 3.1 民政局职责 3.1.1 负责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确定服务对象和补贴标准,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安排分配资金,建立老年人信息库,汇总服务对象数据,负责对街道、社区、服务实体运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1.2 在每年年初初步框定该年服务对象人数、类型和补贴标准。 3.2 民政部门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职责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同卫生、司法、团区委建立相应卫生医疗、司法维权、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将卫生医疗服务、司法维权、志愿者服务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3.3 街道办事处职责 3.3.1 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实施,在民政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社区申报的服务对象和补贴标准进行审核,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协助区民政局做好对社区和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3.2 规划辖区为老服务设施,开展为老服务相关工作。 3.3.3 街道居家养老管理中心制定本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在综合审查的基础上,选择服务机构,与之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合同。 3.4 社区居委会职责 3.4.1 社区设立 “养老工作服务点”, 做好入户调查,受理服务申请,初步确定服务对象及所需服务时间、补贴额度或补贴比例。 3.4.2 负责服务时间、服务经费的初审,协助街道对服务实体、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 3.4.3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采集服务对象信息,并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3.4.4 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应能为老年人提供健身、娱乐、用餐、洗衣、日托服务。 3.5 居家养老服务实体职责 注册成立服务机构,设立办公场地,招聘为老服务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4 服务对象与工作内容 4.1 服务对象的申报、确认程序 首先由养老服务有需要的老年人向社区居委会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社区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根据老人的自理能力、生活条件以及子女的生活情况确定服务程度,并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协议,然后报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对社区申报的服务对象和补贴标准进行审核,并报区民政局备案;区民政局根据报送材料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信息库,汇总服务对象数据,掌握服务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框定服务对象人数、类型,并按相应补贴标准,安排落实养老服务专项资金。 4.2 服务对象的分类 ——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持证”困难老人; ——特殊类老人(指有特殊贡献、优抚对象、老居干老劳模等); ——空巢、独居的低收入老人; ——空巢、独居高龄的一般社会老人。 4.3 服务程度分级 4.3.1 “持证”困难老人,根据其自理能力的程度受每月15-60小时的免费服务时间。 4.3.2 特殊类老人,根据其自理能力及家庭状况,享受每月15-30小时的免费服务时间。 4.3.3 空巢、独居的低收入老人视其自理能力和家庭状况,享受每月15-60小时的免费服务时间。 4.3.4 空巢、独居高龄的一般社会老人在75岁以上的,享受买二送一优惠,85岁以上的,享受买一送一的优惠。 4.3.5 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应根据老年人需求,增设相应功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4.4 服务工作内容 4.4.1 家政类服务项目,如打扫卫生、买菜做饭、洗衣洗被等。 4.4.2 精神慰籍类服务项目,如读报、陪聊、外出陪侍等。 4.4.3 与社区卫生站联系提供医疗卫生的服务,如上门就诊、送医配药、上门打针、建立卫生服务档案等。 4.4.4 与司法指导中心、志愿者服务中心相联系,提供维权、志愿者帮助等相关服务。 4.4.5 服务人员定期为老人检查室内供水、供电、供煤等日常生活设备的使用情况,遇有隐患及时告知服务中心,并协调解决。 4.4.6 依托社区福利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健身、阅览、娱乐、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9j6i8btlb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