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法律的联姻: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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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法律的联姻: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

宗教与法律的联姻: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   一、引言   《法律与宗教》开篇指出,由于西方传统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已丧失其正当性,西方人由此陷入了对生活意义和终极目的的茫然无知的困境之中,伯尔曼称之“正经历着一场整体性危机”,在本书作者看来,造成这种结果的,与西方国家的宗教和法律信仰均丧失有关,而此又与法律和宗教的截然分离密不可分,因而,解决这个危机,在于通过法律的宗教化和宗教的法律化,因此,伯尔曼指出了法律与宗教的相互联系的四个要素,即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重建对法律和宗教的信仰,法律和宗教之间的联系无疑是本文的基础,也形构了整篇著作。   在伯尔曼看来,法律与宗教的联系表现在四个方面,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在任何一个社会,这四个因素,都标志着人寻求超越已身之上的真理的努力”,他们因此将任何既定社会的法律秩序与这个社会对于终极的超验实体的信仰联系在一起。 [1]简而言之,秩序与真理(在有的场合也指正义)是法律与宗教共享的,即使在法律与宗教严格区分的社会里,法律赋予宗教以其社会性,宗教则给予法律以其精神、方向和法律获得尊敬所需要的神圣性,否则,法律很退化成为僵死的法条,宗教则易于变为狂信。 [2]   因而,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借鉴,无疑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 “西方社会的整体性危机”,在伯尔曼看来,“其目的朝着进行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变革”,从法律角度而言,即需要使法律死而后生,而法律的改革,“除非它找到有效表达其客观性的仪式,除非它能恢复对法律的衍续性的意识和对法律约束力的意识,除非它能重新发现它与关于生活目的的普遍真理之间的联系,”否则将难以奏效。 [3]而这是法律中的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的建构。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传统,留下了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然而在近代,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了西方国家的挑战和冲击,迫于外来列强的压力,也基于统治者自身利益的考虑,我们在清末以来引进了大量的西方法律,这种法律与中国传统大多并无关联,但两者却要并存于同一个社会中,其相互之间的磨合无疑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并由此引起了一系列的后果。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对法律仪式(立法、司法程序及相关)也缺乏必要的认识,在司法中更是用一种结果(纠纷的解决)来形成秩序,而不太注重一种程序化的秩序,由于上述原因,也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中国民众对法律还没有形成“内心确信”,守法的效果在法制宣传意义上,也仅表现在表面上遵守法律,中国人对“普遍真理”的追求也在不断地探索之中。   梁治平先生认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个判断即使不合于中国古时的情形,却至少是可以针对今日的。由此看来,西方国家面临的危机无疑也是中国的危机,而《法律与宗教》一书中,克服危机,改革法律的思路,对我国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二、《法律与宗教》引发的几组悖论   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指出,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这四种要素,使法律与宗教得以相互联系,这也是该文的立意之处,从法律的角度上说,如果法律能够与宗教真正共享了这些要素,那么就能实现对法律的信仰,然而,现实中呈现出的种种法律信仰的危机,也正说明了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对宗教的背离,而这种背离,也使得法律与宗教之间存在着一些紧张和冲突。   1、法律至上的法律形式和终极关怀的宗教神圣性。从空间上看,法律上对程序正义重要性的认识毫无疑问是发端于西方,从时间上说,法律程序甚至产生于法律的专门化和系统化之前。 [4]现代各国也大多将程序正义列为本国法律所追求的一项目标,这在于这样一种观点,在现实生活中,实质正义的达到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但法律程序的规定却是客观实在的,作为规定程序的规则本身也是先定的,程序自身蕴涵着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等公正的法律思想,同时程序正义还能保障实质正义的尽可能地达到和法治国家的建立,因而一般认为程序正义优于实质正义,但与此同时,人们实体上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落实在实质正义上的,而这种正义对具体的个人而言才具有终极的意义,当然,践行程序正义完全是必要的,程序正义中的在尊重人格基础上的平等待人,乃是与市场经济社会的平等理念是一致,程序完全有自身独立性的价值,在人们无法追求一种最终实质正义的局限性客观存在时,以及即使能,鉴于程序本身的特性,坚守着程序正义的这块宝地,对法治建设、对权力滥用的制约和对权利的保护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现阶段以及将来,强调程序中心主义也无可厚非。如上所述,程序本身即具有价值因子,其具体表现为正义、公正等,但这些价值于主体的意义何在,仅仅是受到同等对待而感到良心上的平衡,以及此基础上的不公正结果的心灵上的补偿,正义价值的载体等这些理所当然的价值吗?然而,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这些价值——其中的一个或数个,其与终极意义上的价值是什么关系?这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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