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城市组团交通枢纽工程III标段—东堡山隧道施工监控摘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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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城市组团交通枢纽工程III标段—东堡山隧道施工监控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青建招(2014)第 74 号 招 标 人(盖章): 青田县城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 2014 年 12 月  12 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14 年  12 月  12 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总则 6 三、投标人资格 8 四、招标文件 8 五、投标报价 10 六、投标文件 10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1 八、开标 12 九、评标 12 十、其他 14 十一、授予合同 14 十二、工程结算 15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16 第三章 技术规范 2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63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4 一、开标程序 64 二、评标程序 64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青建招 2014第[ 74 ] 号 一、青田县城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的建设项目青田县城市组团交通枢纽工程III标段—东堡山隧道施工监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201000013802556 。 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并开具“银行汇票收讫单”。 退还:1、除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凭投标保证金票据退还。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工程范围: 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在标段区域内建立现场常驻项目部,代表中标人履行合同工作内容,并负责相关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现场常驻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如下:序号 职务/岗位 数量要求 职称要求 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名 中级技术职称 具有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技术负责人 1名 高级技术职称 3 专业检测/监测工程师 名 中级技术职称 4 辅助人员 若干 / 经过专业培训 注:辅助人员由单位按现场工作需要配置;招标人可根据施工进展情况要求单位调整人员进场安排期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位率必须保证22天,离开检测工地连续3天及以上的须书面报请招标人批准并告知监理单位,连续2天以内的须征得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专业检测/监测工程师临时离开检测工地连续3天及以上的须书面报监理单位批准,连续2天以内须征得现场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人员更换或退场 驻场人员必须及时到位,不得随意更换或退场。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更换必须书面报招标人审批同意。专业检测/监测工程师的更换报监理审批、招标人备案。未经招标人同意随意更换主要检测/监测人员,招标人有权进行违约处理。 对工作严重失职、业务能力不能满足检测与监测工作需要的人员,招标人或监理有权要求检测与监测单位随时更换,检测单位不得拒绝更换。 替换人员的资质及工作经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其业务能力应满足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检测与监测工作需要。 仪器、设备和设施配置要求 仪器、设备配置 1.现场项目部须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满足多个工点同时监测工作需要,保证施工进展的需要。 1.现场项目部应采用国内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应确保所有监测仪器和设备在监测过程中状况良好、性能稳定、监测精度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费和标准要求。 1. 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必须保证满足本工程监测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更换或退场。对不能满足本工程监测工作需要的仪器和设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单位更换。替换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必须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并报监理单位批准。 1.工作和生活设施 中标单位应自行解决在现场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自行解决食宿。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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