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税差异分析与协调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P148页)》.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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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税差异分析与协调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P148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准备金支出的规定 (一)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二)企业应在实际发生资产损失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三)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允许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支出 * * 1、保险公司的相关准备金支出 2、保险公司提取的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 3、证券类、期货类相关准备金支出 4、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5、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相关准备金支出 7、执行期限: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 营业外支出项目 一、捐赠支出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所需证明材料 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向地震灾区捐赠时,应注意索取并保存有关证明材料,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证明材料; 2、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 *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 企业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0号)等相关规定,可以据实全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其他捐赠,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条的规定计算扣除。 * 捐赠收入的确认 公益性捐赠包括货币捐赠和非货币捐赠 企业将自产货物、外购的原材料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五)用于对外捐赠;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减免项目所得能否弥补非减免项目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1、年度申报表A类主表的逻辑关系定义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减、免项目所得”为“纳税调整减少额”组成部分 2、目前减、免项目所得的有关规定 减、免项目所得税应分开核算,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3、结论: 减、免税项目所得不得弥补非减、免税项目的亏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可弥补亏损。 * * 企业所得税的主要优惠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批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部分免征、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收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50%、残疾人工资加计10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70% 加速折旧:缩短年限法、加速折旧法 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税额抵免: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 *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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