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依法治国方略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docxVIP

简析依法治国方略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docx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简析依法治国方略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简析依法治国方略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论文摘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十七大报告对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发展提出的基本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保护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手段。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一个行政管理过程,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当前,我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存在许多欠缺,探索当前依法治国方略引领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改革,从而严格依法行政,改进管理方式,努力向着构建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公开工作机制的目标迈进。因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必须站在重构政府与公民关系的视角,将知情权的保障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个过程,建立严格、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论文关键词:信息公开制度;法治国家;知情权保障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在这个层面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用法律和制度促进并保障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的实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建立服务型责任政府的观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促使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近年来,我国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出了很多的工作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走向了更加规范的道路。然而,实际上,到目前为止,由于公众的信息需求,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无论是在制度还是在实践上均存在许多问题。  一、依法治国方略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有很大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必要性的。民主社会的重要特征是需要政府信息公开化,这才是提高政府行政行为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以及维护政府形象的重要手段。因此,对于政府的良性发展来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和规范化,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必须深入研究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人民有权知道政府运作的信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就是信息公开。因此可以说,知情权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要认真的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则必须在法律当中把这种权力具体的体现出来,制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  公民知情权是现代政治文明社会中公民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与否的主要标志。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政府信息公开在全社会中的关注度也越来越升温。但是长期以来,政府信息的公开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的保障而显现的有些乏力,由于法律的没有明确的规定应予公开和豁免披露的政府信息的各自的范围,导致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随意性比较大,公开与否、公开程度完全取决于行政主体的主观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掌握的权力极易因为缺乏透明度而被滥用,滋生腐败现象。如何从立法上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从法制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则能提高行政权力行使中的透明度,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内容,只有将政府决策等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有效遏制各类腐败现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属于公共需求的范畴,政府信息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具体地讲,政府信息公开应该是政府向公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信息服务。但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初创阶段。虽然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先后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家保障公民知情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防治腐败的要求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  (一)行政公开流于表面化、形式化  可以说,当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以下特点:形式上公开多,实质上公开少;原则方面公开多,具体内容公开少;公众被动接受的多,主动参与的少。更重要的是,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应当公开政府“正面”信息,而且要包括是政府工作失误、不足、违法等信息,而这些恰恰是我国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所缺乏的。我国相关研究还刚刚起步,相关标准和规范也比较粗糙,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差。缺乏一套完整的技术解决与实现方案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因此就会产生很多的政府信息公开都流于表面化,这与公众对于事实真相了解的呼声越来越高成为了矛盾。政府不是从公众的需求出发来界定披露的范围,而是根据自己的利益把不愿公开的信息定为秘密,从而不能使公众了解到政府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应当逐步扩大,这也应当成为行政管理领域的发展趋势  因此,只要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文件实施的管理行为,而且该文件又会对公民权益产生影响的,就应当予以公开。以公民申

文档评论(0)

zsmfjh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