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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及保护方式的经济分析

简论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及保护方式的经济分析  论文摘要 当前,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亟待加强,尤其是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商业制度建立及相关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造成了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上存在许多空白,本文对当前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在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观、法理道德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方式提出经济分析和法理制度建立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 商业秘密保护 法理基础 经济分析  一、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其实就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出发点,这是基于商业秘密产权属性的认识上作出的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不同侧重点的选择,亦是商业秘密权利人请求权产生的基础。  (一)私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观  关于商业秘密的财产权益,目前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已形成了理论上的相对完善和认识上的基本统一,普遍认为: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权利人享有无形财产权,相关的权利应受法律的保护。起初,英美法系国家是不承认商业秘密的财产属性的,较为典型的案例是美国1973年的一个判例,该巡回法庭指出:“商业秘密与专利权或商标权不同,它不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后来,随着商业实践的积累,特别是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的通过,该法案在法条中基本贯彻了财产权属性的意图,并为接受该法的各州所接受和承认。相对于此,大陆法系的国家,如德、日等国,尽管也不承认商业秘密的财产权利归属(无形财产所有权),但却明确的将其作为资产来对待,并将其纳入财产法的范畴,给商业秘密以相应的财产法律保护。随着商业秘密在商务实践中重要性的日益凸显,确定商业秘密财产权的法律权属就成为商业秘密保护能否自成体系的关键,同时,对其财产权属性的明确并不妨碍多种法律规范对其进行保护。  (二)诚实信用、保守秘密的合同观  商业秘密无疑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其法律关系要调整的也必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因而,它就具备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谈判的可能,因此,契约也就产生了。一方当事人(权利人)向另一方(相对人)提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约要求,如果得到回应允诺,合同即告成立,合法的合同当然受法律保护。发达国家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实践,最早即是根据“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关系理论”为依据的。我国亦秉承了诚实信用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合同理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以来,合同意识日益增强,合同制度逐步完善,在技术转让合同和劳动合同中都规定有严格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条款。我国相关法律对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指定使用条款中,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中全面规定了非专利技术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条款。如在《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通知》第8条、《国家科委关于技术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第5条、第8条中,都对与此有关的问题作了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27条、第28条专门就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问题还进行了立法。  (三)维护公序良俗、保护竞争的公平观和商业道德观  任何市场竞争,都是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法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商业秘密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依此,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仅就商业活动而言,侵权人无疑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市场秩序。必须指出的是,法律在关注私权保护的同时追求更多的社会公共利益,这是社会本位的要求。因此维护一种公平的竞争秩序和公序良俗下的商业道德就成为各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又一重要理论基础。实施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将之纳入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法条,加以调整。我国在立法实践中将侵犯商业秘密列入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基于这一基本理论,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总则第一条规定其立法宗旨为:“为保障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将出台的《商业秘密保护法》(送审稿)也将“进一步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即将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其立法目的。参与制定此法的专家陈丽洁就认为,国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一是有利于保护企业研究开发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商业秘密的开发、应用和流转,发挥商业秘密应有的经济效益,从而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方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二是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有利于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遏制和制裁背信弃义的泄密行为以及巧取豪夺的窃密行为。  二、商业秘密保护方式的经济分析  保守秘密是商业秘密保护的独特方式,在侵权发生前采用自力救济的形式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前提。尽管这种方式具有较强的风险性,然而就其行为的动因、效果分析来看,具有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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