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国际法治问题研究`.docxVIP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简论国际法治问题研究`

简论国际法治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国际法治的建设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当前,整个世界正处于一个有序的、“无政府”的状态。从当今国际局势来看,在实现国际法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要认真面对这些问题才能为国际法治的建设添砖加瓦。我国作为日益崛起的国家应该抓住机会,在实现国际法治的过程中实现中国梦。  论文关键词 法治 国际法治 国际司法变革 强制管辖权  国际社会正在迅速发展,而随之而来的则是国际法治的不足,国际法治的完善健全是目前国际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各国普遍认识到国际法治的重要性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时候,同时,除国家政府外,还有一些非政府组织甚至个人,都加入了国际法治完善的大势中,我们也必须加快脚步,为国际法治的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国际法治的概念  (一)什么是法治  人类社会的治理模式大致可分为人治和法治两种。所谓人治是指由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统治者来治理国家。而法治又可分为形式法治(rule by law)和实质法治(rule of law)两种类型。前者暗含“一个不专制的统治者在法律之上用法律治理”之意,即所谓“人治下的法治”,而后者则有“人人在法律之下”之意 。  英国学者戴雪在他的《英宪精义》中所提出“法律主治”的概念,被认为是对法治这一概念的权威解读。戴雪的法治的三个方面——限制政府权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程序优先,是理解现代法治概念之关键。  从当代民主社会的视角审视法治的概念,应当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法律治理(governance of the law):明确排除“人治”的要素,要求法律应具有可预测性,即确定性。这就要求法律必须公开,应使人民可根据法律规定预测行为后果。  第二,法律至上(Supremacy of the law):明确排除“依法而治”的要素,要求法律具有最高权威,对统治者同样具有拘束力。  第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equality before the law):明确要求法律平等的对待每个公民,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保护;法律的实施不应存在真空地带,且实施的过程中应保持一致性,不会因违法者的社会属性不同而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二)国际法治的具体含义  国际法治的的思想和实践由来已久,只是其法治的程度、范围有所不同。国际法治的概念在国际官方文件中第一次被提及是在1970年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宣言》中:“联合国宪章在促进国际法治上至为重要。” 纵观国际法治的发展历程,众说纷纭,“国际法治是指作为国际社会基本成员的国家接受国际法的乐手,并依据国际法处理彼此关系,维持国际秩序,公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状态” ;“国际法治的内涵应包括形式上的安定性,又包括实质上的公平性”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大体可以这样理解国际法治:国际法治是指国际社会各行为体共同遵从人本主义、和谐共存、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在超越国家的层面上约束各自的行为、确立彼此的关系、界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处理相关事务的模式和结构。 国际法治是不断发展的事物,它本身不是一种状态,是一个从过去向未来的过程,有其历史和现在,更存在着自身的未来。  二、国际法治现存的一些问题  人们期待在不远的将来,有一套统一完善的、能被人们所接受并遵守的法律约束着各方面的主体,“虽然任何一个面对现实的国际法学家都不得不承认国际法本身的约束力比较弱,但是关键在于国际社会,再没有比国际法更强、更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和标准了” 因此,世界各国政府及各方力量都在努力着,但国际法治的实现,侵犯利益最多的应该是目前国际上的政治强国,他们是既得利益者,如果国际法治成为现实,那么他们的利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如何约束大国成为国际法治实现过程中必须攻破的难题。对此,可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考虑:  (一)国家主权问题  国际法治最大的主体就是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然而某些国际法的规范本身是高于个别国家的国家意志。那这是否就意味着国家主权受到了侵犯,我认为这并不会干涉到国家主权。首先,在国际法治的实施进程中,作为一个更高层次的法律约束,国家主权理应受到限制,作为国际社会基本成员的国家也理应接受对其主权的限制;其次,各国在国际法治面前至少是形式上是平等的,特别是在国际强行法面前,我们可以看作统一做出的让步,或者说是共赢,反而有利于各国在国际社会上主权的实现。  国家主权的限制一般分为国家本身的自我限制及其外来限制。对于国家的自我限制,通常情况下是为了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例如“欧盟一体化的进程,其每一步都意味着国家职能和权限由成员国个体向欧共体整体的国度和集中。” 这种限制往往是损失的小部分的主权利益而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而且作为其成员国也是自愿加入,不存在损害主权的问题;国家

文档评论(0)

zsmfjh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