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简论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司法运行之完善
简论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司法运行之完善 [论文摘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是对立统一组合体,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同时又要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要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是保障在押人员人权这一司法原则,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目前仍需要从法律依据、侦查、监管、法律监督等多方面进一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司法运行 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其中,作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管理社会和治理国家过程中的人性化,有利于深化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但保障在押人员人权在司法运行过程中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法律依据之完善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这是有利于在押人员被刑事拘留后人身安全的保护,减少刑讯逼供发生的可能性,但接着又规定了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一规定是侦查行为的能力缺陷在立法上的反映。根据这一规定,在时间上。出现了这一空隙,可以通过限缩司法解释,确定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的具体情形。这样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减少被拘留人人权被侵害的现象发生,也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辩护律师介入侦查之尝试 新《刑事诉讼法》在保护律师合法辩护权有了较大的改变。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都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以上规定,律师介入案件实质性内容并不多。首先是因为侦查机关及其人员对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信任度不够。其次是出于对案件本身侦破的考虑过度,担心影响案件侦破工作。第三是律师本身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有部分律师职业道德上确实存在问题。第四律师介入诉讼,对违法行为惩戒措施实施力度不强。所以在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案件实质受限制较多。但可以先通过规范性司法文件方式尝试在侦查初期,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通知律师到场。这种做法是不违背我国辩护制度的,一方面可减少侦查人员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口供,减少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等人身权的侵害,也有利于保护侦查人员。另一方面也增强了讯问口供在证明犯罪事实上的证明力,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三、以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侦查群体之构建 在基层,目前侦查机关侦查人员主体主要是从警官学校或是从法律专业院校毕业的人员组成。所谓的侦查,主要是获取口供或是证人证言,侦查方式主要是以口供作为基础,以此为依据,去补证其它证据。在基层,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零口供,最终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很少。因此,第一要大力发展刑事科学技术,通过各种科学技术侦破案件,通过科技手段获取案件证据,在充分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自然会承认自已的所作所为。第二要建立一支专家型的科技侦查队伍,这是摆脱以口供作为侦破案件最有效的方法。目前基层的侦查主体大多是法学类专业人员,逻辑思维与判断能力不强,侦破案件流于感性认识,缺少理性判断。在侦查过程中,通过技术分析、技术判断、技术检测去收集证据的案件较少,是以获得口供或言词证据为突破案件的关键。因此应建立以科学技术人员为侦查主体,以法律专业人员为侦查协助人员的侦查群体,取代目前以法律专业人员为侦查主体的侦查人员构成。第三要加大技术投入,包括大量引进科技专业人才、金融专业人才、财务专门业人才等,同时要加大科技设备的实质性投入。 四、超职权主义侦查模式之禁止 长期以来,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注重追求案件事实,取证程序合法性较少考虑,个别人有时迫于破案时间、上级领导压力、社会压力、命案必破等因素,在取证过程中,有时会对嫌疑人人权进行侵犯甚至施以暴力。因此一要对侦查人员加强观念进行更新,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审判确定有罪之前,有权被视为无罪;二要让侦查人员认识到刑讯逼供后果是严重的,任何侦查人员都无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暴力;三要禁止变相延长在押人员羁押期限。近些年来,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超期羁押的现象减少,通过延长侦查期限、退查等法定程序,变相延长办案期限现象时有发生。严格掌握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延长审批手续,督促办案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变向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况发生,也是保障在押人员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粗暴、落后的监管方法之取消 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管教人员人权保障理念不足,对在押人员在管理方面坚持严管、严控、严惩模式,对不服从者施以打骂、禁闭等手段。因法治社会人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