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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数字遗产继承的必要性
简论数字遗产继承的必要性 论文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时代已经来临,人们的生活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各种计算机技术以及通信软件工具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数字化技术的使用,使数字财产成为人们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包含用户心血和精力的数字财产能否得到继承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对数字遗产的概念、类型、特征等基本要素进行阐释,探讨数字遗产继承的必要性。 论文关键词 数字遗产 继承 必要性 目前,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已经十分广泛,微博、QQ等网络工具已经不再是年轻人和IT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逐渐走进了平常百姓的生活之中,用户范围无论从年龄和职业等各个方面都具有很大跨度。随着这些网络工具的普及,数字财产应运而生,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数字遗产的继承对于用户和运营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数字遗产继承问题的提出 关于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美国有一名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不幸在2005年的伊拉克战争中死亡,其父为了怀念他,想要查看其雅虎网站中的照片和文字等,以解家人对其的思念之情,所以向雅虎公司提出请求,要求雅虎公司提供士兵的雅虎网站的帐号和密码,但是雅虎对此表示拒绝,不得已将这件事诉诸法律,最后法院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件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开始对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展开广泛的研究和讨论,关于是否应该立法对数字遗产继承进行有效的保护,各界的说法不一,直到现在,这一问题也还在讨论之中。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人们聊天可以用QQ、MSN等聊天软件,工作和日常交流会使用邮箱,闲暇时玩玩网络游戏和微博,还可以在网络上开店进行商品交易,所有这些数字化的产品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人们会在这些网站和工具上留下聊天记录、存储图片、留下我们的帐号和密码,也可以通过游戏等放松人们的心情,总之,人们在这些数字化的工具中投入了他们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使它们成为人们的数字财产,对人们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哪一天这些数字财产的拥有者离开人世,那这些数字财产是否可以由亲人去继承、如何继承都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 二、 数字遗产继承的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在一些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日本等,对于数字遗产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研究,但是由于数字遗产的特殊性,其在概念与性质等各方面与数字信息的概念性质出现交叉,所以并没有对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进行系统明确的定论,只是将其作为数字信息进行管理和制约。但是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专家学者纷纷发表著作对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属性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这些国家的研究成果证实了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同时也为我国的数字财产继承问题研究提供理论上的借鉴。 (二)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在2003年开始对数字财产的法律问题上进行广泛关注,起因是由于一个网络装备被盗窃所引发的案件。此后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与数字财产相关的法律问题不断出现,社会各界对于虚拟财产的研究也不断深入,但是也没有对虚拟财产的性质产生统一的定性,各种观点不断涌现。总体来看,我国对于虚拟财产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问题的研究;二是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方面的问题的研究;三是各界人士对于虚拟财产的看法和讨论。从社会各界对于虚拟财产的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对人们的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但是我国目前对数字遗产继承的问题研究还不是很丰富,内容和角度都很单一,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理论。 三、 数字遗产概述 (一)数字遗产的概念 关于数字遗产的研究很多,但是由于它是信息时代的新生产物,并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关于数字遗产的概念并没有一个十分统一的描述。我国继承法中关于遗产的定义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用品等各种形式的的合法财产,但数字财产指的是遗留在互联网上的虚拟数字信息和内容。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数字遗产的定义,数字遗产是人类特有的知识和表达方式,就是人类将活动产生的文明成果用二进制的方式进行描述、传输和保存。所以数字遗产就是在网络环境下,以数字的形式存在的,在自然人死亡之后没有被继承的所有的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包括帐号、密码、声音、文字、图片、影像、虚拟货币和游戏装备等等。 (二)数字遗产的类型 数字信息技术发展的十分迅速,特别是最近几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据了我们的生活,微博、QQ、MSN、网店等等不断更新换代,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络的发展,数字财产的形式和种类不断变换和增加,数字财产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现代社会几乎人人都或多或少的拥有数字财产。由于数字遗产的表现形式的特殊性,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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