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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有组织犯罪的经济与行政分析
简论有组织犯罪的经济与行政分析 论文摘要 有组织犯罪因其高度社会危害性长期以来倍受关注,各国政府也积极采取种种措施对其打击与遏制,其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无疑就是经济。本文对有组织犯罪的分析以经济为主线辅以各种行政手段阐释了我国有组织犯罪的现状与不足,提出了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 有组织犯罪 经济 行政 当前,中国作为经济大国日益崛起,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在中国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有组织犯罪也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有组织犯罪具有极强的社会危害性和隐蔽性的特征,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管理的一种突出的犯罪形态。 当今我国市场经济已获得较大发展,经济体日渐壮大,各经济体之间的联系和协作也越来越密切。犯罪活动也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走向共同化、集体化和组织化,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冲击也越来越大。犯罪活动的组织化使得犯罪组织的群体越来越庞大,非法财富也得以迅速积累,同时犯罪组织也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隐蔽性也在加强。有组织犯罪现在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在他们介入的每个领域均以暴力为基础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获取巨额经济收入。3人或3人以上,以非法牟利为主要目的,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结成犯罪组织的,或虽然未明确成立犯罪组织,但经常共同实施犯罪的,是有组织犯罪。 一、有组织犯罪的产生的原因 一是社会变革的背景。经济的发展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二元社会结构,经济结构的非均衡化与财富分配的非合理化以及部分行业国家控制力的弱化,使得犯罪组织得以形成和发展。 二是巨额的经济收入。相比较其它方式的收入,有组织犯罪活动对犯罪人的吸引力就在于能够获取巨大的经济收入。这种收入的获得远高于从事合法领域的经营收入。 三是丰富的剩余劳动力。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不需要太多的劳动力,而是需要高科学技术,这样就可能加剧社会失业面的扩大,为有组织犯罪提供了人力基础和前提。同时,城镇化的推进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使大量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在农民进城务工的同时因为缺乏一技之长和经济诱惑等因素,使得一部分农民加入进了犯罪组织。 四是社会某些领域国家管理控制力不强,经济发展的秩序性、健康性大大减弱。有些合法经营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受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雇佣黑势力作自己的保镖,这样就为有组织犯罪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来源。 五是贿赂党政干部和司法人员,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犯罪得以顺利进行和迅速泛滥是因为犯罪组织拉拢个别党政班干部,贿赂有关部门,以他们作为自己的后盾,肆无忌惮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当对犯罪组织进行打击时,党政干部及时向他们通风报信,以躲过劫难,于是他们更加嚣张。而党政干部也利用这个组织加强自己的政治地位,他们与犯罪组织相互利用,共生共存。 二、有组织犯罪的特点 一是准社会性。首先表现为结构的组织性和层次性,在系统内部,管理严格、分工明确。其次,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文化形态。最后,为了应对国家对他们的打击制定了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 二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核心,追求非法利润的最大化。有组织犯罪通过各种以非法手段为基础的犯罪行为,从社会获得巨额经济利益。有组织犯罪针对一些国家权力弱化的领域,使其犯罪组织得以迅速扩张,进而不断加强对该领域的控制,从而能够在该领域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三是非法组织与合法企业相结合。组织犯罪往往利用合法企业的外在良好形象开展非法活动。这为有组织犯罪建立了经济基础、创造了缓冲空间并加强了其行为的隐蔽性。使得对组织犯罪的打击难度也大为增加。 四是对有组织犯罪的成员难以认定特别是组织者。如果加入某一犯罪组织本身是一种犯罪,如何界定“犯罪组织成员”?刑法中是否作“犯罪组织领导”,“犯罪组织的影响”和“对犯罪组织的长期依附”的假定?有组织犯罪是否需要为组织的犯罪目的的实现而实施的特定犯罪行为,或仅遵守犯罪组织的“帮规”(或秘密地遵守)就构成犯罪?如果某人在一个与犯罪组织有关的犯罪行为实施后加入该组织,此成员对上述犯罪是否有关联?或某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脱离该组织,情形又如何?一般共同犯罪的主犯认定是比较容易的,而在有组织犯罪中,领导者都是指挥作案而不直接参与作案更不会出现在犯罪现场。这样就使得很难对领导者进行立案审理,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因为受组织犯罪为其制造的合法形象的影响,民众很容易被其外在假象所蒙蔽。这样就使得有组织犯罪的领导者在犯罪后逍遥法外,对犯罪案件的法律制裁也只处理了直接犯罪嫌疑人,而对于犯罪组织的打击则收效甚微,犯罪组织还可以利用其经济实力继续的生存和壮大,所以这样对有组织犯罪打击只治标不治本。 三、对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对策 我们不应期望能消灭有组织犯罪,只能做到有效的控制(control)。“对付理性的犯罪就得用理性的方法”。认为能消灭有组织犯罪的理念,是在漠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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