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简论英国高校信息公开研究
简论英国高校信息公开研究 论文摘要 英国是世界上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成功的国家,具有完善的规范体系;对于公开的范围与界限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各个学校设有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政府有专门机构对公共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本文对英国高校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研究,希望我国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能够从中得到借鉴。 论文关键词 信息公开 公开范围 专门机构 监督机构 信息公开不仅是世界潮流,而且是一个国家民主制度建设中信息法制的热点问题。为了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我国在2008年开始颁布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将信息公开的透明化纳入法制轨道,以法治力量推进行政机关和群众之间的互动沟通,为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提供法律依据,但其不足是没有对大学这类特殊公共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2010年9月,专门规范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开始实行,使高校在依法治校的轨道上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但高校不同于行政机构,它具有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的双重特性,这决定了高校信息公开的特殊性,即不仅需要公开学校组织机构设置等行政管理方面的信息,还需要公开学校的学术成就、专业设置、招生信息等高校特有的信息。我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起步较晚,各个高校在制定信息公开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多缺陷。在公开与不公开、如何公开、对谁公开等问题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必要的监督体制也没有形成。因此,虽然《办法》已经实施一年,但在信息公开上仍未取得较明显的进步,而欧美国家作为实施高校信息公开的先行者,在这一问题上已形成了较为系统全面的管理机制,因此不妨借鉴英国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以对我国的高校信息制度有所启示。 一、高校接受信息公开的法律规范 综合的、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可以有效地指导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高校信息公开与否,在逻辑上是一个和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实体内容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休戚相关的问题,缺少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高校信息公开活动而言就不知所宗,公开程序的启动也只能是无果而终。英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信息自由法》、《高等教育白皮书》以及英国信息委员会制定的《高等教育信息公开指导》。 英国在信息公开的法律规范适用上根据地区不同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适用的《信息自由法》,该法律于2000年通过,并于2005年开始全面实施。这部法律清晰界定了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机构范围,即有义务向申请人提供信息的机关是公共机关,包括任何政府部门、国会两院、地方政府、全国卫生服务机构、受国际资助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警察机关(特殊武装除外)、半官方机构和公有公司等。依照该法律,公众有权向诸如大学之类的公共机构申请获取其所拥有的信息;第二类是由苏格兰地区当地的大学依据地方立法来编制本校的信息自由政策与措施,例如,苏格兰圣安德鲁斯大学制定了《信息战略》、《数据保护政策》、《记录管理政策》等信息公开政策,并在此基础上于2004年3月发布了“信息自由政策”。该政策的依据是《苏格兰信息自由法》规定的大学具有向公众(大学所有员工与学生,甚至是该法律所延及的任何人)提供所拥有信息(除例外)的一系列义务。 此外,2011年6月底,英国公布了新的《高等教育白皮书》,白皮书中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也作出了规定。按照白皮书中关于信息收集与公开的内容,各高校今后需要向学生、家长、雇主提供其教育资源、教学安排、教学效果以及毕业生去向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将由高校招生部门、高等教育统计局、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英国大学组织以及英国大学生联合会等机构共同开发并实现共享,使学生能够通过网络查询到课程安排、专业设置等信息,让学生们在选择课程、考试科目、学科专业和就读院校时做到心中有数。 除了《信息自由法》和《高等教育白皮书》以外,英国信息委员会制定的《高等教育信息公开指导》豐是英国高等学校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文件。《高等教育信息公开指导》目的在于为高等学校理解和实行信息自由法提供指导。信息公开指导中指出,与其他公共机构不同,大多数高等学校都具有一定的慈善性质;支撑学校运转的资金中一部分来自于公共财政,一部分是由学校与商业机构的合作项目获得。故高等学校掌握着很多不同类型的信息,如学生信息、公共利益信息、商业利益信息以及一部分涉密信息,因此有必要对高等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予以规范。信息委员会还要求每个高等学校都要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以便于公众查询有关该校的信息。 二、英国高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其限制 仅仅判断英国高校信息公开所依据的法律对我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借鉴意义是不够的,还需要考察如何界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其限制。高校作为特殊主体,决定了政府需要对其信息公开的范围作出针对性的规定,世界各国在涉及这一问题时都明确了高校信息公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