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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输血不良反应与处理原则 处理原则 1、发热反应 发热反应轻者,先减慢输血速度,若症状继续加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通知医生,撤下输血器,注明“输血反应”,查究原因并对症处理(高热物理降温,寒战保温),遵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严密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的变化。 常见的输血不良反应与处理原则 2、过敏反应 除按发热反应处理外,按过敏休克抢救;有呼吸困难者,给高流量吸氧;喉头严重水肿者,协助医生作气管切开。 常见的输血不良反应与处理原则 3、溶血反应 输血反应中最严重的一种,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输血通知医生,保留余血和病人血标本,重做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双侧腰部给予热敷,以解除肾血管痉挛,保护肾脏;碱化尿液,以增加血红蛋白溶解度,减少沉淀,避免肾小管阻塞,遵医嘱静脉输碳酸氢钠;对尿少、尿闭者,按急性肾衰处理。纠正电解质紊乱,防止血钾升高,严密观察血压、尿量、尿色变化。 常见的输血不良反应与处理原则 4、循环负荷过重反应 按急性肺水肿的原则处理,停止输血,酌情帮病员端做,四肢轮扎,有效的减少静脉回心血量;高流量输氧,遵医嘱应用镇定、镇痛、扩血管、强心、利尿等药物,以减轻心脏负荷。 常见的输血不良反应与处理原则 5、细菌污染反应 一旦发现,除立即停止输血和通知医生外,应将剩余血送化验室做血培养和药敏试验。高热者给予物理降温,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准确记录出入水量,严密观察病情,早期发现休克先兆,配合抗休克、抗感染治疗。 临床输血中的常见错误 采样错误 样本标识不全 实验室技术误差 血袋标识错误 取血错误 输血给错误的病人 执行输血必须注意的问题 未仔细核对受血者身份(找错对象)。 拿错血(易发生在同一病区多位患者同时需要输血)。 血液未按正确条件保存,导致细菌污染或某些成分丧失功能。 血液成分的输注方法不当,使其疗效大为减低。 出现严重输血不良反应。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制度 临床科室发现患者出现发热、过敏、溶血、细菌、血红蛋白尿、休克、昏迷、黄疸及与输血反应有关或疑似有关的其他反应时,当班者应及时通知经治医生,同时告知输血科,输血科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妥善处理并报告科主任;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制度 医护人员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24小时内返还输血科, 输血科接到“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后应立即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别、床位、血型、输血时间、反应时间、反应种类、反应症状、处理情况、结果等,并将“输血不良反应记录单”打印一份,连同原始回报单粘贴在“输血反应登记本”内,留输血科存档;输血科应如实逐项填写随血袋发来的“输血反应卡”,并及时回报中心血站;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制度 临床科室也应将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并随输血记录单保存在病历中; 输血科及时收回输血反应未输完的血液,重复正反定型和交叉配血,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及其他相关检测;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制度 输血科要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以利临床医师对症治疗; 严重的输血反应,输血科在处理后(必要时应及时)上报医务科;同时每月进行统计汇总,填写“池州市人民医院输血不良反映登记表”并上报医务科。 发血制度 供血者与受血者的血经交叉配合,确认无凝集、无溶血反应,由配血者填写《交叉配血记录单》,经复核者复核签字,再通知用血科室护士到输血科,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取回; 发血制度 取回的血制品在输注前,应再次检查血袋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与输血科联系,否则,发出的血不得随意退换; 发血制度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红色。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全血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层的界面不清或界面出现溶血。 血液超过保存期。 发血制度 所有发往临床的血制品,血液相容的记录标签必须紧附在血袋上。标签上需要注明受血者身份的两种标识代码、相容试验的结果,以及供血者的编码。 同时相应的原始申请单、配血记录单均要有纸质文件在输血科保存十年。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24条)。 血袋回收制度 临床使用过的输血袋,各用血科室应及时送输血科回收,再由专职人员送医院专门机构统一销毁。程序: 输注血液后的血袋采用双袋法,即先在室内装入塑料袋,离室前再套上一个塑料袋,各用血科室收齐当天使用后的空血袋,将外层塑料袋(黄色)封口,并在封口标签上注明科别、数量、日期; 血袋回收制度 由护士(工)将已封口的运送袋送至输血科,并按时间顺序存放2-6℃“血袋回收”冰箱内,同时按要求填好“血袋回收销毁登记表”; 输血科将回收的血袋保存一天(以便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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