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心帜劳动关系第五次小组作业说明概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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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心帜劳动关系第五次小组作业说明概要

劳动关系 小组作业要求 作业要求 1. 每组上交一份作业,形式为PPT,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为一周后的24点,发送到邮箱chensilu@mail.ccnu.edu.cn 2. 提交的PPT标题为:劳动关系第二次作业第x组(如果为个人,就把第几组改为个人姓名),PPT第一页写明小组成员名字,第二页为问题,第三页开始依次回答问题,正文字号宋体,大小24号,单倍行距。 3. 回答问题最好不要完全复制粘贴,要有自己的观点,(分数才会高),可以列出1、2、3条,或者自己加页数。 成员姓名: 劳动关系第五次小组作业2016年12月x日 案例1 2008年9月,小朱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一家外贸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劳动合同,为了提高小朱的工作技能,2009年9月,该公司把小朱送到日本进行专门培训三个月,并与小朱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规定,在接受培训后,小朱必须再为公司工作四年,在这四年里小朱如果要离开公司,必须赔偿该公司培训费用4万元。但是,该公司与小朱并没有重新修改劳动合同的期限。 2011年9月,小朱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小朱提出双方终止劳动合同,而该公司却认为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小朱的服务期还未满,小朱应继续为该公司工作。如果小朱一定要离开,就应该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赔偿该公司培训费用4万元。 小朱认为,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合同当然应该自然终止,因此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Q1: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处理?如果你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你会怎么判? 回答: 小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继续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并提供工作岗位的,双方应续订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承担责任和支付办法应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小朱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期限为四年,并约定若提前离开必须赔偿该公司培训费用4万元。因此,应当由小朱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案例2 小王与2011年1月被一家合资公司录用,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签订为五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2月,该公司欲开拓国外业务,得知俄罗斯要举办展览会,决定派遣小王等三名员工参加此次展览会。去参展前,公司领导认为这是由公司出资的一项业务内容,去参展的人员回来后,应当把参展的内容及一些技术信息带回来应用在生产上,因此与小王签订了一份《服务期协议》。 协议约定:为提高乙方(小王)工作能力、业务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企业)决定给乙方一次出国参加展览会的机会,作为一次特殊待遇,为此,达成本服务期协议的内容为:甲方安排乙方于2011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去俄罗斯参加展览会,参加此展览会甲方投入展会费、布展费、运输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在享受此次特殊待遇后,必须为甲方服务满四年,如在服务期内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或严重失职或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乙方必须向甲方作出损害赔偿,并支付违约金(实赔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总服务月限*未服务月限)。 4月俄罗斯展览会结束后,5月30日,小王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认为小王违反了双方《服务期限协议》,在同意小王辞职的基础上,提出小王应支付违约金,原因是公司出资让小王参加展览会提高了其业务能力,他因此掌握了很多技术信息,应该为公司服务;而小王认为,他已经将所有的信息都反馈给了公司,也做了很多工作帮助公司开拓新的业务渠道,公司因此也得到了很大利润,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该公司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Q2: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如果你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你会怎么判? 回答: 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签订服务期协议必须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前提,否则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2、小李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服务期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回答 小李与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前提,该协议成立,且已经在协议中进行约定乙方在享受此次特殊待遇后,必须为甲方服务满四年,如在服务期内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或严重失职或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乙方必须向甲方作出损害赔偿,并支付违约金。在小李单方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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