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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淮南凤台县级公立医院招聘笔试时间
2015年淮南凤台县级公立医院招聘笔试时间
文章来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anhui84743_3.html
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1、《公共知识》(总分80分);2、《专业知识》(总分12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
笔试地点:将在县卫生局网站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成绩查询
笔试科目成绩以两科分数累加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凤台网、凤台县卫生局网公布。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2015年4月27日到县卫生局404室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对照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察
考察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被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考察审核。被考察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档案。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提供,应届生由学校提供)。
(七)无违法乱纪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八)无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证明材料(计生部门提供)。
注: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8月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考察。
体检
体检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签约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卫生局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签订五年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县级公立医院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
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核定录用人员工资,报县卫生局审批。并为录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本次招聘中,从事临床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在录用单位继续工作满三年,给予办理入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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