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合法行政的具体要求.doc

  1. 1、本文档共3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合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合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篇一:行政作业答案 一、试析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 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 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3)任何行政职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违法责任方面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 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尤其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更应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试析行政合理性原则。 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我国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是在行政法制逐步健全过程 中对合法性原则的必然补充。它与行政合法性原则是实现行政法治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原则。所谓行政合理性原则就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存在是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 我国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有: 第一、正当性。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在主观上必须处于正当的动机,在客观上 必须符合正当的目的。 第二,平衡性。即行政主体在选择作出某种行政行为时,必须注意权利与义务、个人 所受损害与社会所获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 第三,情理性。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合乎情理。不能要求 行政相对人承担其无法履行或违背情理的义务。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之间的关系。 中国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之间,既有联系又 有区别。掌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具体适用和贯彻这两项原则是极为重要的。要准确地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必须注意理解以下几点: 第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项基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 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既合法又合理,任何合法不合理或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均是不许可的。 第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主要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补充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必 须以合法性原则为前提。合理是合法范围内的合理,任何违法的所谓合理性概不允许。 第三,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羁束行政行为,又适用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而行政合理 性原则仅适用自由裁量行为。行政合理性原则只适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的行为,但自由裁量权并不全是合理性问题。 第四,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行政管理,又适用行政诉讼,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不适用 行政诉讼。 第五,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行政 违法和行政不当合称为行政瑕疵。行政瑕疵是行政法旨在防止和排斥的行政行为。控制和纠正行政瑕疵是我国行政法的重要任务。 四、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 是应当符合的条件。各类行政行为共同应当符合的一般合法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 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即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 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规则。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即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即不仅要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而且还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 五、试析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 答: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针对特定人和特定事所作的行政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针对的对象不同:抽象行政行为针(转 载于:wWw.xLTkwj.cOM 小 龙 文档网:合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对的是不特定的人或事,而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不同: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适用,并且主要是对将来的事发生法律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原则是只对特定的人或事有效,其效力不及于其他对象或事件,并且主要是对过去已发生的事件的处理。 (3)能否直接进入执行过程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需要有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中介才能进入执行过程,而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直接的执行力。 (4)救济途径不同: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而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一般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的途径获得救济。

文档评论(0)

104514146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