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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近代民法典的原则与精神研究论文.doc

  有关近代民法典的原则与精神研究论文 摘要:民法典的价值在于它的原则和精神,这种精神源自于民法本身追求的目标──社会自治。近代民法典精神奠定于在法国大革命背景中诞生的《法国民法典》,这种精神以公私权(法)分立、人格平等、个人主权、自由契约和个人责任加以体现;《德国民法典》也是以这些原则为基础的,但增加了一些新内容。由于社会的发展和《法国民法典》的理想化成份,近代民法典的原则和精神因在现代社会发生受到挑战而不断修正。这种修正的根本地表现在民法典应在兼顾个人和社会,体现社会性。 关键词:民法典;私权;社会自治;精神 Abstract: The Civil Code is that the value of its principles and spirit of the Civil Code itself from the pursuit of the objectives of the munity ─ ─ degree of autonomy. Modern Civil Code lay in the spirit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in the context of the birth of the French Civil Code, this spirit so as to the right of public and private (la and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contract to be embodied; the German Civil Code, is To these principles, but added some neent of society and the French Civil Code, the idealistic elements of the modern Civil Code as a result of the principles and spirit in modern society continue to be challenged and amended. This is manifested in the amended Civil Code should take into account the individual and society, embodied social. Key unity self-government; spirit 前言 在《民法法典化的历史回顾》一文中,作者回顾了民法法典化历史;从这种历史回顾可以表明,历史上重要民法典是特定社会、政治、文化背景的产物..,是时代的产物。也可以说民法典的精神就是这个时代的精神的集中反映,而民法法典的价值正在于这种原则和精神。 近代民法典化起始于《法国民法典》,而近代的民法典的观念和精神的,也是由这一伟大的民法典所奠定的。因此,我们今天所讲的民法典的精神大多是以《法国民法典》原形的。为了理解民法典的精神,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什么是民法。 一、民法:确定和规范个人权利实现社会自治之法 教科书上一般这样定义民法:民法是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总和。简单而抽象的定义并不能使我们了解什么是民法。理解民法,首先必须了解它的历史。 众所周知,民法这个词来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ius civile)一词。市民法最初只是在古老的政治组织──城邦──之外独立存在和演进的规范体系或生活秩序,是一种非成文的习惯和惯例。这种市民自己的法后来开始了与城邦相互吸纳和融合的过程;这意味着城邦介入到“法”的领域之中,通过针对次要问题的立法活动来实现对法的采纳。其结果由人制定颁布的法──法律(lex)占有了一定地位。法律(lex)主要涉及的是国家结构和政治生活,最初并不直接涉及由市民法调整的那些关系。即使在以后发生融合后,法律(lex)仍然以法(自然地发挥作用)为前提条件,法律(lex)不能直接撤消以市民法为根据完成的法律行为。正因为这种调整较小群体的法(ius)和调整城邦的法律(lex)的对峙使罗马法出现了最早的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罗马大法学家乌尔比安语)”,即是涉及城邦的组织和结构的法律。早期的法构成罗马私法最初的和基本的核心 . 因此,民法从历史渊源上它就是市民社会自己的法,是区别于政治机构制定的法律的法。 市民法的“法(ius)”一词,同时也含有权利的意思。因此,欧洲大陆的语言中的民法也都可翻译为民权。比如,法语droit civil,西语derecho civil都有“民法”和“市民权利”两层含义。这一点可以这样解释:在市民社会中,市民即是个人(主体);个人要拥有权利;而权利的行使必然要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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